對煙企捐款吃糖衣吐炮彈
煙企捐款再次引來熱議。這一次,是國家煙草專賣局在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設立金葉基金,同時捐款1000萬元,用于支持“母親水窖”及“母親健康快車”兩個公益項目。
必須指出,國家煙草專賣局作為國家行政機關,進行慈善捐贈是不倫不類的,違背了慈善理念。因為,政府部門可以推動社會慈善捐贈行為,卻不可以直接用納稅人的錢搞捐贈,它和企事業單位的捐款是兩回事。這里我們不想深究這一問題,畢竟這類行為沒有普遍性。考慮到國家煙草專賣局和中國煙草總公司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因而此次捐贈事件的實質仍然是煙企捐款問題,行政機關的名頭不過是煙企的“馬甲”罷了。這就觸及問題的核心:煙企能不能捐款?受贈方該不該接受煙企捐款?
煙企捐贈之所以引起爭議,人們的判斷依據是《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公約規定:締約方應廣泛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人們反對煙企捐助,原因在于擔心煙企通過捐款獲取廣告效應,在社會整體批判性的夾縫中求取公共生存之道。
煙草之害人所共知,不給煙企任何形式的公共形象空間理所應當,這是社會必須恪守的原則。現在的問題是,當煙企以公益慈善的面孔出現時,人們的警惕戒備心理便有些軟,這就是為什么有八成網友認可煙企的捐款。人們習慣于用直覺思考,反正煙企不可能短期倒掉,在公益慈善亟須倡導的今天,他們的錢為什么不要?顯然,當令人憎惡的煙草與令人欣賞的慈善結合時,人們的價值判斷發生了混亂,這就需要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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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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