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需要“第三方”監督嗎
http://www.caoliu14.com?2010-11-11 10:50? ?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公務人員的一言一行,大到有無違反國家法紀 ,小至是否合乎行為規范,民眾是最直接的體驗者和評判者。如果警察身著警服,上班吃東西行為必須要通過調查公司來發現,那只能說明監督權力沒有落到實處啊,監督的渠道不夠暢通。監督的效果不好,問題發現得不夠,應當從民眾對權力的監督本身上去做文章,想辦法,拋開民眾這個監督的主體,把希望寄托在調查公司的秘密行動上,那就等于更加讓民眾的監督權旁落。
更進一步講,調查公司受警方雇請,所得的評估報告也是由警方掌握,說到底還是調查和監督在公權力內部運行的機制。嚴格來講,加強監督最根本途徑在于擴大社會監督的基礎和渠道,任何讓民眾成為看客的監督,都不是現代政治的根本方向。(李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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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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