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尊嚴,中國消費者才能免受欺負
http://www.caoliu14.com?2010-04-11 10:43? ?來源:紅網
我來說兩句
豐田“質量門”再起波瀾:浙江省工商局日前透露,豐田汽車涉嫌向中國銷售1700余種不合格汽車零配件,工商部門已對此立案;另據報道,截至目前,豐田已向浙江省251名車主支付了汽車召回補償,人均補償金額300元左右。車主因汽車召回獲補償,這在中國尚屬首次。(4月8日《人民日報》)
任何一種汽車都難免出現質量問題,但對于豐田“質量門”,中國消費者感到郁悶和憤慨的是“同病不同治”、“同損不同賠”:豐田對美國車主給予了上門維修和交通費、誤工費等方面的補償,并準備接受美國政府開出的巨額罰單,然而對于中國車主的賠償要求,豐田一直不予理睬。此次浙江省251名車主人均獲得區區300元左右的補償,是在該省工商局反復調處、拒理力爭之下,豐田公司才勉強同意,而其他地方的豐田車主可能連這點補償都得不到。
所謂“店大欺客”,很多人都認為豐田是在欺負中國消費者。在筆者看來,與其說豐田欺負的是中國消費者,不如說他們欺負的是中國法律。換言之,中國的消費者受欺負,并不是中國的消費者軟弱無能,而是我們的相關法律規章“軟弱可欺”。
在美國等西方國家,汽車召回制度早已非常成熟,無論是消費者獲得經濟補償,還是政府開出巨額罰單,一切都是照章辦事。反觀中國,從1984年德國大眾到中國合資開始,一直到2004年,汽車召回制度一直處于空白狀態;之后雖然勉強建立了汽車召回制度,卻殘缺不全、四處漏風而“軟弱無能”,過于照顧汽車廠商的利益而忽視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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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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