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黃打非”何以治本?
http://www.caoliu14.com?2010-03-01 15:32? ?來源:瞭望
我來說兩句
公權力對“黃”、“非”加強監管、集中治理,無可非議,但治本還需著力:
一是依法監管治理。制定清晰明確的法律準繩,不僅為了事后整治師出有名,更為了事前能準確劃定各方權利義務,促其自我規范。這一點在不久前出臺的“兩高”司法解釋中已有所補足。
二是依賴社會力量?!皰唿S打非”素有依靠人民團體、群眾組織的傳統,此次互聯網“整風”又有獎勵舉報、“媽媽評審團”的創新,可見民間力量一直是有益補充。但需認識到,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不只是一個手段,也是一個目的。聚民意支持,取得公眾最廣泛的認同,此為長久之計。
三是推動改革,以發展促治本。就文化領域而言,當推動解決文化市場管理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加強文化產業建設,用先進文化占領市場;在全局范圍,則還要促進社會和諧因素的持續增長,讓不和諧的負面信息受到公眾自覺抵制。
此三者,唯望默志之,篤行之,“掃黃打非”方可期治本。(董瑞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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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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