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為公之心。在漢語里“公”的含義很豐富:可與個人、“私家”相對,指公共、“公家”(國家、單位、集體);可與“私心”相對,指人的“公心”;可指社會和為人的公平、公正、公道,等等。公心、為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兩千多年前的《禮記》中就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作為大同世界的最高理想,一直涵養著、鼓舞著中華民族。中華倫理培育了一種整體主義精神,強調公私之辨,把“公義勝私欲”作為道德的根本要求,把“公”作為道德的最后標準,強化了對社會、對國家民族的義務感和歷史責任感。現在它更是我們以公有制為主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對于我們來說,為公就是為祖國、為人民;公心就是把祖國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發揚集體主義精神,努力建設公平、公正、公道的和諧社會。
仁
仁愛之忱。仁是中華民族道德精神的象征,孔子倡導“仁者愛人”,并把仁愛由親人推廣到所有的人,“己欲立而立人,已欲達而達人”,仁幾乎成為中華民族的共德和恒德,不僅是最基本的、最高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標準,成為傳統道德理念。在中華文化中,仁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特性。
仁不僅是中華傳統美德的核心,而且成為人生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成為道德信仰和信念。“仁者愛人”,核心是愛護人、關心人、尊重人。把愛內化為人的內存德性,養成愛心。人人都以愛心善待他人、善待社會、善待自然,就能構成仁愛和諧的關系、仁愛和諧的社會。這不是無緣無故的愛,大而言之,這是對于人類一份子的本質要求;小而言之,這是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礎上的愛。自古以來這就是人文精神的核心,滲透于各種人類進步文化;經過現代轉換之后,又滲入各種現代文明,成為現代人文精神的基因。以仁為核心形成的古代人文情懷,經過現代改造,可以轉化為現代人文精神,成為“以人為本”的精神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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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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