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聞,某公司準備投資一項目,公司在做項目“可行性報告”的同時,又找了一些專家做“非可行性報告”。然后將兩者對比,如能找到解決問題的答案,說明“可行性報告”的方案已經考慮到了這些不利因素,并有對應的措施。這樣的“可行性報告”確實可行,可以通過。
作為公司,為什么要多此一舉做“非可行性報告”呢?因為該公司吃過偏信“可行性報告”的虧。有一個項目的“可行性報告”的結論是無論是社會效益還是經濟效益都非常可行,然而,結果卻是經營虧損。
此類偏信“可行性報告”而導致建設項目失敗的教訓,在城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都存在。那些“豆腐渣”工程、長期“曬太陽”的項目、當作“政績擺設”的設施、“爛尾”的半拉子工程等都是明證。
做“非可行性報告”,體現了偏聽則暗、兼聽則明的哲理。看問題的視野有高低之分,角度有寬窄之別。再聰明的決策者也不可能對不確定的問題做一個“CT”式的檢查,只能盡可能、多方面地聽取不同的意見,不斷地篩選、比對、判斷、選擇,從中找出比較好的解決方案。“非可行性報告”,就是從反視的角度提出的不同意見,來檢驗工程項目“可行”的正確性。
在三峽水庫竣工之日,有記者采訪工程驗收組組長、兩院院士潘家錚:“誰的貢獻最大?”潘院士答復:“那些反對三峽工程的人,對三峽工程貢獻最大。”細想一下,正是那些反對者提出了不同意見,才能使三峽工程的決策者和建設者在工程設計和建設中加以充分考慮、彌補和解決,才能使這一關系到中華民族生存的千古工程日臻完美。
然而,有一些決策者,卻沒有這樣的雅量,希望“可行性報告”順利通過,希望專家們不要提出反對意見,甚至將提出質疑的專家,列入“不受歡迎者”名單,再也不會邀請他出席,免得專家再開“烏鴉嘴”。
提倡做“非可行性報告”也是我們各項事業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實踐。科學發展,要求各項建設與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相適應、與人民群眾的要求相符合、與自然環境相適宜、并經得起時間和歷史的考驗。要達到這一目標,那些“先拍腦袋,再拍胸脯,后拍屁股”的“三拍”決策方式已不可行了,因為國家和人民群眾再也付不起如此昂貴的學費。為此,“非可行性報告”應該提倡。(張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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