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曹操,曹操就被盜。這讓其他疑似歷史人物故地的地方多了未雨綢繆之心。比如四川省眉山市彭山縣牧馬蓮花村村民聯名上書國家文物局和四川省文物局請求對蓮花壩皇墓進行勘測、挖掘后,彭山縣向社會發出“征集令”:征集與彭山縣牧馬蓮花村蓮花壩皇墓有關的文獻、文物等資料。該縣文管所一工作人員表示,希望村民踴躍提供,說不定家里的米缸就是國家一級文物。
在曹魏高陵尚待科學論證的時候,不少“歷史悠久”的地方政府早就打起了祖墳的小九九。翻箱倒柜也好,翻天覆地也罷,研究歷史的醉翁之意已然赤裸裸。古墓經濟不好聽,不如叫文化產業吧。有沒有文化是一回事,借著公眾對歷史過往的好奇販賣點做舊的噱頭,才是正事。上下五千年,野史正史、典故傳奇,別的不說,就只是帝王將相、文人騷客的墳墓全部挖掘出來,開辟成展館賣票營生,也比做實業輕松得多:一是不需要很多投入,有壯丁挖土即可;二是技術也不會太高,拉起紅線保護好鍋碗瓢盆就好;三是風險很小,高興的時候門票還可以隨著CPI等水漲船高。最重要的是獨此一家別無分店,想要市場競爭也難,比搞能源或者房地產還要立竿見影。可見,挖祖墳還真是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
話說回來,掘墓挖墳若非不得已而為之,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至于地方財政會不會因為挖墳挖成富翁,就個例而言,是有這個可能的。但如果從國民經濟整體來看,這無異于癡人說夢。道理很簡單:在一定時期內,國民創造的社會財富是個定量,你用古墳來吸引人,只是定量財富的配置問題,本身不會創造出新的社會財富;而如果每個地方都這么做,不僅不會增益財富總量,反而會消弭實體經濟的熱情——都去挖墳發財,誰還高興從事社會生產活動?有人說,古墓經濟實際上是第三產業,這個判斷沒問題,但是,我們不能忘記了:成熟的第三產業離不開發達的第一二產業作為支撐——沒有小麥,哪有面包?我們可以看看發達國家,人家的旅游等第三產業的確是經濟的支柱,但是,它們是有與之匹配的一二產業打底。就譬如個個都來旅游,游客總不能只吃風景過活吧。
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歷史可以拿來懷舊,可以拿來抒情,那賴之消費拉內需恐怕不甚靠譜。翻箱倒柜的歷史,和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有得一拼。只是,我們在掘墓挖墳上表現的這種狂熱與跟風,何時才能收手?(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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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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