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年級孩子放學后,存在著接送和看管問題,因此,中小學周邊出現了大量的校外托管機構,他們不僅提供接送、中晚餐服務,有的還表示能進行課業輔助。這些托管機構大多場地狹小、設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低,而且沒有辦理經營許可證,在衛生和消防方面隱患重重。
孩子們在托管機構吃晚飯。
東南網1月18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林智嵐文/圖)
校外托管成投資項目
“學生托管班2016年投資好項目,小投資、低風險、穩收益”“托管加盟,讓你輕松贏利”“學生托管班幫您實現創業致富夢”……網上充斥著各種學生校外托管的加盟廣告,校外托管儼然成為一個來錢快、賺得多的產業。
記者撥通了一家名為“龍博士托管”的加盟電話,客服人員明確說,無需經驗即可開店;加盟費58800元,公司可以提供整套流程,幫助選址、設計、宣傳、培訓、運營;若已經有場地并正在運作,交納2萬元就可幫助品牌升級。記者表示自己沒有相關教育經驗,對方回答說:“只要會應付得了小學的語數英就行了。現在,社會上對托管師資、管理沒有要求,可以放心大膽投資。”
由于各地中小學生放學時間與家長下班時間并不同步,特別是低年級小學生放學后,部分家長難以及時接回孩子、孩子接回后也無人看護。因此,中小學周邊大量的校外托管機構應運而生,他們不僅提供小學生上下學接送、中晚餐飲食服務,有的還提供晚托、周托、全托等課業輔助服務。
據省教育廳調查,福州市五個區12萬名小學生中,在校內托管的有1.55萬名,占12.9%;在校外托管的有2.02萬名,占16.8%。目前僅福州市就有1000多家校外托管機構,分布在居民住宅區。
在福州市錢塘小學旁邊,僅一座居民樓內就有2家托管班。托管班就設在套房內,各個年級的小學生就坐在由各個小房間或客廳改造而成的“教室”里。這些“教室”大約10平方米,卻擺滿了課桌,最多的能坐20多個學生。
“這行好賺錢,又沒人管,大家都想進。”福州西峰小學附近一家托管中心負責人說,“僅福州市西峰小學附近就有近20家托管班。”
林琪自小學2年級起,就在學校附近的一家托管班進行“全托”,即包括接送、午餐、午休、晚餐、課業輔導等,一天至少有5個小時在那里度過,一直持續到小學畢業。“放學后直接去托管班,媽媽晚上8點多再來接我回家。”吃完飯后,他便在托管老師的指導下午休或者做作業。“我們是雙職工,沒有老人幫忙,只能把孩子放在這里,這是無奈的選擇。”林琪媽媽說。
記者暗訪后發現,這些托管中心大多數環境一般,缺乏相應的教育資質認證,有的甚至連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都沒有,多數管理相當混亂。
校外托管難監管
“經過調研,我們發現政府對托管服務機構的管理規定不具體、監管不到位。”省人大代表何玲說,“建議盡快出臺福建省中小學生校外托管管理規定。在國家尚未出臺統一的設置標準之前,先制定我省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的設置標準和準入制度。”
2009年7月,省教育廳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小學生校內午托管理的通知》,文件并未涉及校外托管問題。
2010年4月,省教育廳轉發福州市《關于加強學生課后托管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這項《通知》重點還是強調校內托管,同時明確了校外午托機構是經營性社會服務機構;《通知》雖然明確校外托管機構向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但工商部門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托管班的注冊門類,因此,各地目前一般是將托管機構作為家政服務類行業進行登記;文件也是籠統地強調校外托管機構的監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各負其責,相關規定也比較原則。
2014年10月,省食安辦、省食藥局和省教育廳聯合下發《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重點關注的是托管機構的食品安全問題。
何玲表示,由于各個文件都沒有明確涉及校外托管的主體性質和審批許可,導致校外托管實際上長期處于無人監管的狀態。
據南平市有關部門一項專題調研,目前,南平現有校外托管機構54家,只有光澤的小名童素質村一家校外托管機構在民政部門辦理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其余的都沒有辦理任何經營許可證;有些托管機構經營者也想辦理登記手續,但沒有部門愿意受理。
南平市這些托管機構都是民辦的,經營狀況參差不齊,大多存在著設施不完善、場地狹小、師資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低等問題。從接受調查的54家托管機構看,規模大的場地面積約360平方米,接收近百個學生,有較為齊全的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而規模小的只有一間屋子,幾張桌椅,十幾個學生。其中,15家從業人員沒有健康證,占27.78%;10家沒有教師資格證,占18.52%;特別是41家沒有消防設施,占75.93%,大多沒有消防疏散指示標志,全部未配備專業的保安人員,一旦發生火災,很難保證學生安全疏散逃生。另外,有的托管機構用摩托車接送學生,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校外托管機構作為新行業,全國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按教育機構向民政部門注冊民辦非企業單位,也有按家政服務行業(居民服務業)向工商部門進行企業注冊登記。業內人士建議,鑒于校外托管機構經營性強、以寄餐寄宿服務為主以及部門監管能力情況,建議由工商部門負責注冊登記,并參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定開辦標準和審批程序,在取得消防、衛生等許可證和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再由工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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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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