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6月25日訊 為更好保障留守、流動、流浪、失足、孤兒等特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三明市近期出臺《三明市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全市民政系統做好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等措施,分層次分階段實施幫扶救助工作,使他們盡早擺脫困境,更好融入社會。
一是全面開展摸底排查。從去年8月至今年6月,對全市城鄉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收集情況,建立臺賬和網絡信息系統,開展入戶走訪調查并作出評估。目前,全市查明困境未成年人達1106人,已納入動態管理。今年7月起率先在梅列、三元兩區53個社區和6個鄉鎮試點推進救助幫扶工作,2016年1月在全市全面推廣鋪開,2017年形成常態化、規范化管理機制。
二是做好救助幫扶對接。對摸底排查出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低保給予救助;對不符合低保條件,但又處在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納入助學或結對幫扶予以資助;對評為“美德少年”的困境未成年人家庭,著力做好結對工作,實行一對一、點對點幫扶,每年每戶給予不低于2000元資助,直至完成學業。
三是落實孤兒安置保障。持續推進孤兒保障長效機制,及時足額發放年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金,確保孤兒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對符合條件的孤兒,安排到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對無法查找到監護而長期滯留在救助站的流浪未成年人落實安置政策。
四是積極溝通協同配合。積極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成員單位進行協調溝通,針對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不同情況,幫助協調解決生活、監護、教育、發展等問題,發揮成員單位和信息共享的作用,大家協同促進其健康成長。
五是持續推進主動救助。把開展街面主動巡查救助作為經常性工作來抓,主動靠前、主動貼近、主動救助;遇到惡劣氣候與天氣,加大巡查工作力度,讓流浪未成年人切實得到及時救助、有效保護。
六是建立健全救助服務網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鼓勵社會力量開展慈善捐助、實施公益項目、提供社工、志愿服務等,共同關心、關愛身處困境未成年人成長。(三明市未成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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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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