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物十事】
惠施和鄧析、公孫龍一樣,是名家的重要代表人物,《莊子·天下篇》說:“惠施多方,其書五車。”是說他知識淵博,閱覽豐富。南方有個奇人名叫黃繚,詢問惠施“天地所以不墜不陷、風雨雷霆之故”,惠施不假思索,應對如流,“遍為萬物說”。莊子曾說惠施“以堅白鳴”(《莊子·德充符篇》),批評惠施“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堅白之昧終”(《莊子·齊物篇》)。可知惠施的論題,主要是有關宇宙萬物的學說。可惜他的著作已經失傳,只有《莊子·天下篇》保存有他的十個命題,即“歷物十事”:
(一)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
(二)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
(三)天與地卑,山與澤平。
(四)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五)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六)南方無窮而有窮。
(七)今日適越而昔來。
(八)連環可解也。
(九)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也。
(十)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惠施是名家“合同異”派的代表人物,他的“歷物十事”雖然主要是對自然界的分析,卻貫穿著“合同異”的思想,含有辯證的因素。他說:“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大一”是說整個空間大到無所不包,不再有外部;“小一”是說物質最小的單位,小到不可再分割,不再有內部。這和后期墨家一樣認為物質世界是由微小的不可再分割的物質粒子所構成。
他又說:“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這里是指事物本身的同一與差別的相對性。萬物既然都由微小的物質粒子構成,同樣基于“小一”,所以說“萬物畢同”;但是由“小一”構成的萬物形態千變萬化,在“大一”中所處的位置各不相同,因此又可以說“萬物畢異”。在萬物千變萬化的形態中,有“畢同”和“畢異”的“大同異”,也還有事物之間一般的同異,就是“小同異”。
什么是“大同”呢?比如馬;凡是屬于馬這一類動物都包括在內,這就是“大同”。其中黑馬、白馬、大馬、小馬等等又有差別,這叫著“小同”。馬這個大類概念與黑馬、白馬這些小類的概念有差別。如果從相同的方面看,這些都是馬。由此可以推知,萬物都有相同的一面。如果從不同的方面看,這些馬又都有差異。由此可以推知,萬物都有不同的一面。
惠施對事物的統一和差別的相互關系,有一定的認識。他認為事物都有相同之處,同時又有差別。事物的相同和差別是相對的,它們同處于統一體之中。然而惠施特別強調事物的差別是相對的,相同才是絕對的,所以他得出萬物“畢同”的結論。這樣就把相同的事物和不同的事物都抽象地統一起來。他更進一步推論出“泛愛萬物,天地一體”的結論。《呂氏春秋》說:“天地萬物,一人之身也;此之謂大同。”這是對惠施“泛愛萬物,天地一體”的解釋,這已與莊子的“萬物皆一也”很接近了。但是,惠施的思想與莊子的相對主義還不能等同。莊子的相對主義否認事物之間有質的差別,實際上是否定了事物的客觀存在。惠施并沒有完全走入這樣的主觀主義。
惠施對“大同異”、“小同異”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進行了分析,看到了其間的變異,只有這樣分析,才能如實反映客觀事物。而概念的內涵與外延又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缺一不可。因此,主張“合同異”的惠施,也不可能絕對不講“離”。同樣道理,主張“離堅白”的公孫龍,也不可能絕對不講“合”。不過,惠施雖然講“離”,但最終還是講“合”,而公孫龍雖然講“合”,但最終還是講“離”。由此可見,惠施著重在概念外延的擴大,而公孫龍則著重在內涵的分離。這樣看來,“合同異”、“離堅白”兩派的名稱還是符合惠施、公孫龍思想實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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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