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小學生非機動車違規 將抄告學校和教育部門
http://www.caoliu14.com?2014-05-07 10:51? 陳曉婷 謝明飛?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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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交通違法將抄告學校
滿16周歲方可駕駛合標電動車,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騎車不得載人
目前電動車成為不少中小學生上下學的主要交通工具
早報訊 (記者鄭瑞卿 通訊員邱文峰文/圖)記者昨日獲悉,泉州市公安交管部門將采取措施加強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管理,實行中小學生交通違法抄告制度。針對學生翻圍欄、闖紅燈、違規載人等,將違法信息抄告教育部門和學校,由學校做進一步的安全教育,告知中小學生不得駕駛超標電動車。
此外,《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將于8月1日起施行,對電動車違法行為出臺了具體處罰細則。《辦法》明確,中小學生不得駕駛超標電動車,年滿16周歲方可駕駛合標電動自行車,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
《辦法》還對一些電動車(包括合標車)違法行為如何處罰做出明確規定。如駕駛實行登記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0元罰款:未登記牌照;未懸掛或者未按規定懸掛車牌;故意遮擋、污損車牌;使用偽造、變造的非機動車號牌、行駛證;使用其他非機動車的號牌、行駛證;加裝、改裝動力裝置;改變外形或者已登記的技術數據;違反規定載人等。
來源: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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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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