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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泉州中考中招方案出爐
軍人子女中招照顧加5分
本報訊(記者 曾聰虹 陳玉珍)昨日,泉州市教育局出臺了2014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對初中畢業生考試、高中錄取、招生照顧政策等作出具體規定。
與去年相比,今年中考中招政策保持穩定。變化主要有兩個,一是中招照顧政策,即進一步落實好對軍隊子女照顧政策,除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等艱苦邊遠地區部隊軍人的子女可照顧加分以外,今年所有的軍人子女在中招時可照顧加5分。第二個是今年全市加強對生物、物理、化學等科目實驗操作的考查。
今年,各縣(市、區)仍按照5.5∶4.5普職比例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確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學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控制線下的學生。各優質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額按不低于4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現在已經高于40%的要鞏固并逐步擴大分配比例。泉州一中、培元中學、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東中學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劃出50%的統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臺商投資區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嚴格執行“三限”政策,每所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數)的20%,嚴禁擅自擴大擇校生比例,嚴禁在擇校生外以借讀生、代培生、旁聽生等名義招生并高收費,嚴禁把捐資助學與招生掛鉤。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嚴格禁止各種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證每位學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義務教育,保障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的權利,高中階段招生對象必須是接受完整九年義務教育后的初中畢業生。要規范招生行為,任何學校都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報志愿的權利,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強迫或阻止考生報考本校或其他學校,不得擅自承諾重金獎勵或減免入學收費,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嚴禁學校和教師擅自代替考生填報志愿或更改學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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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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