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海峽都市報閩南版12月7日訊(記者 林天真)從12月10日起,晉江的校車必須經(jīng)登記許可后,才能運送學生。昨日,記者從晉江市教育局獲悉,晉江日前出臺了《關于辦理校車使用許可(標牌)和駕駛資格簽注有關事項的通知》,全面啟動校車使用許可和駕駛資格簽注工作。
按要求,晉江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國標專用校車(即符合國家校車安全標準的車輛)和非專用校車(即7座及以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都要辦理校車使用許可(標牌)。機動車所有人如需辦理校車使用許可(標牌),須由所服務的學校統(tǒng)一填寫校車使用許可(標牌)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供一車一檔規(guī)范材料,統(tǒng)一向晉江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jīng)市教育局、交通運輸局和公安局交管大隊聯(lián)審后,報送晉江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市公安局交管大隊發(fā)給校車標牌。
校車駕駛資格的簽注,須由校車駕駛人填寫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核表,提供戶籍所在地無犯罪記錄、吸毒行為的綜治證明,以及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的晉江市級醫(yī)院體檢證明。之后,由所服務的學校統(tǒng)一到市教育局執(zhí)法檢查科簽注審核意見后,由學校安排并通知校車駕駛人到市公安局交管大隊車管所辦理。校車駕駛人辦理簽注后,學校還將定期對其進行安全教育,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
12月10日起,凡未經(jīng)校車登記許可的專用校車和非專用校車,均不得運送學生;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不得駕駛校車。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截至12月1日,晉江全市共有校車81輛,其中國標專用校車53輛(民辦小學10所34輛、民辦幼兒園14所19輛)、非專用校車28輛(今年共停用91輛)。目前,尚有5輛校車正在辦理相關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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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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