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網絡治安、校園周邊治安防范擬納入綜治工作
http://www.caoliu14.com?2010-09-27 08:03?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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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海峽導報9月27日訊(本網記者 楊文)26日,記者從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了解到,校園周邊治安防范、網絡治安管理、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社區矯正、調解工作等,這些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領域出現的新情況,在提交本次會議審議的《福建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修訂草案)》中納入調整范圍,成為綜治工作的新內容。
在分組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把這些社會管理制度創新實踐的內容納入法規調整范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另悉,在修訂草案的第四章“考核與獎懲”部分,新修改了追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情形。擬修訂的第三十九條則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及其他組織以及有關責任人,對不穩定因素或社會矛盾處置不力,導致非法游行、聚眾鬧事、罷工、罷市、停課等嚴重后果,發生打砸搶燒、沖擊國家機關、阻斷鐵路公路交通等重大群體性事件,由有關部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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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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