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發文要求:未滿16歲禁騎電動車上學
http://www.caoliu14.com?2010-03-23 08:08?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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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行車不得加裝站人踏板
通知說,學校要加強學生上學、放學時段交通安全管理,各校在上、放學時段要組織學生出校門,每天安排校級領導、中層干部、教師在校門口值班、帶隊,配合、協助民警、交通協管員疏導交通,護送每一位學生安全過馬路。低年級的學生,如家長沒有及時到校接送的,要先組織學生在校內活動,以免自行回家發生危險。
道路交通法明確規定12周歲以下禁騎自行車,但對于電動自行車須多少年齡以上才可以駕駛,并沒有明文規定。為保障學生的安全出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福州市教育局在通知中說,嚴禁未滿16周歲的學生騎電動車上學。同時,還規定中學生騎車嚴禁后座帶人,嚴禁在街上嬉戲打鬧,嚴禁學生在自行車后輪加裝站人踏板,嚴禁在校內騎車。
通知說,已滿16周歲的中學生,若需騎電動車上學,需要和學校簽訂安全承諾書,學校得把安全規定告知家長。
據了解,關于學生能不能騎電動車上學這一問題,各校現有規定不一。福州市教育局學生安全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提及電動自行車的駕駛年齡要求,但從學生的安全出發,出臺了這一規定,學校都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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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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