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規定適齡兒童不能準時入學家長要請示政府
http://www.caoliu14.com?2009-12-22 18:39?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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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12月22日電(記者 岳德亮)適齡兒童、少年上不上學,并不是其家長說了算。如果不按時報到入學,其監護人須向當地政府請示。
根據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規定,從明年3月份起,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要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出申請,經當地鄉鎮政府或者縣級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情形消除后,按規定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浙江省規定,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縣級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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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陳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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