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家教應被嚴格禁止,還是僅屬于個人職業道德和操守問題,對此立法僅作原則要求即可,不可一刀切。最近,山東面向社會公布《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引起人們激辯——
在利益的驅動下,一些在職教師存在著有償家教現象,影響了正常的教學活動。針對此種現象,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面向社會公布《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并于近日舉辦聽證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該條例草案規定禁止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和兼職活動等。此草案一公布,“一石激起千層浪”,“在職教師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活動”的規定引起廣泛熱議。
有償家教利弊共存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教師認為,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老師在不耽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適當掙點“外快”,無可厚非,但完全以掙錢為目的的有償家教行為應該堅決杜絕。
濟南中學一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呂姓教師告訴記者:“目前教師從事有償家教不在少數,各個中小學校對有償家教問題也管得很嚴。但畢竟很多學生有需求,有的學習成績不好的學生家長經常主動找來,要求幫忙介紹有經驗的任課教師給孩子補課。如果辛辛苦苦幫忙給學生補了幾個月的課,不給一點補課費誰也說不過去。”
但完全以掙錢為目的的有償家教行為應該堅決杜絕。呂老師告訴記者,他所知道的同行老師有不少就專門在外面租賃教室,招收學生辦課外輔導班,每個學生每周收費50~80元,一個月就能收入1萬多元。
作為家長,家住緯北小區的王玉華認為,有償家教實際上是應試教育的產物,目前大多數孩子都是獨生子女,家長對孩子的學習成績期望很高,客觀上產生了希望教師幫助補課的“市場”需求,但應以不耽誤正常的教學為前提。
也有老師認為,當前對于如何處理有償家教問題面臨兩難境地:一是應該杜絕,畢竟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教師的正常教學精力;二是客觀上又存在需求,成績好的孩子希望再提高一下,成績不好的孩子希望通過補課跟得上。此外,很多在職的中小學教師都很有經驗,“一刀切”地不允許教師從事任何有償家教也是一種資源浪費。
而不少學生家長認為,有償家教其實很難真正杜絕,即使立法明確禁止,后續如何執行也很難操作,關鍵還是要靠教師的職業道德來自我約束。應從加強對中小學教師的校內教學考核入手,建立更加科學完善的考核指標體系,確保教師能夠恪盡職守地完成校內教學任務,保證教學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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