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樣一件偶然發生的“冒牌”殘疾人無人讓座的事情,卻引發了一起道德公案,這不能不令人深思。如果按照常理,無論管這位大學生是不是是“冒牌貨”,他手里拿了拐杖,一手把拐杖撐在地上,另一只手抓著扶手,給人的第一感覺必然是一名正宗的殘疾人,而給殘疾人讓座,則是我們這個社會起碼的道德要求,因為殘疾人比一般的老人都需要社會的同情和照顧,我想,這無需多辯,而事實卻是沒有一個人為這個“冒牌”的殘疾人讓座,不僅沒人讓座,甚至連一聲試探冒牌不冒牌的問候都沒有,這能不令人感到寒心嗎?
我們應當感謝這位讓座的白發蒼蒼的老奶奶,在這位老奶奶面前,我想當時坐在這個車上的每一個人都應當深思,盡管這只是一個“冒牌”的殘疾人,盡管這位大學生根本不可能接受任何一個人的讓座,但為什么讓座的只是一位白發蒼蒼的老奶奶,而不是一位黑發年輕人?假如這位大學生真的是殘疾人呢,不是照樣沒人讓這個座嗎?
我想最精彩的還是那位抿嘴而笑的女孩的一句話:“幸好我沒站起來,要不虧大了”,讓一個座就“虧大了”,那還有什么符合社會公德之事不是“虧大了”?假如讓這些自以為讓座“虧大了”的女孩向殘疾人捐上十塊錢呢?那還不得割肉啊?
就是這樣一個“冒牌”殘疾人一件陰差陽錯的遭遇,卻遭到了網民的另一波攻擊,一種聲音說:就這么一件小事,值得記者拿出來說嗎?筆者不敢茍同這種言論,讓座是小事嗎?小事尚且沒人愿做,那慈善事業、向希望工程捐款這樣的大事,那些連座都不舍得讓的人會做嗎?
另一種聲音是:應當譴責公交公司,是他們造成了站客現象,不讓座無可指責。我想,公交公司應當最大限度的改善乘客條件,這沒有錯,但倡導讓座道德風尚與公交公司改善服務條件不是風馬牛不相及嗎?即便是公交車流水一樣的發車,但誰也保不準上下班高峰期有人無座,讓座公德不是還得提倡嗎?不讓座無可指責,那假如你是一位老人或者是殘疾人呢,你也會認為不讓座有理嗎?
一個“冒牌”殘疾人引發了一起道德公案,照出了某些人靈魂的狹隘,我們為白發蒼蒼老太太讓座舉動感動的同時,也應當為那些讓座“虧大了”的人感到悲哀。
責編:林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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