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放在廟內殿堂上的兩盞精美宮燈
卜得宮燈高興迎回家
入選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立碑紀念。
臺灣八家將來嘉應廟參與民俗活動
交通和停車不便,是嘉應廟發展面臨的一個問題。
宮燈的細節處非常講究,上面有“龍”有“鳳”。
宮中的這盞大紅繡球燈是每年大家卜燈的重點
臺灣同胞在晉江東石“數宮燈”
數宮燈發端于明末清初,盛于民國期間。晉江東石與臺灣僅一水之隔,從東石坐帆船,一晝夜便可抵達臺灣。明代以前,就有東石人到臺灣謀生,明嘉靖年間(1522-1566年),去臺人數增多,明清兩代,不少晉江東石人或隨軍東渡,或渡臺謀生,并定居臺灣。他們開山拓海,墾植新區,并以故鄉村名為聚居地命名,有東石、布袋嘴等等。晉江東石有座嘉應廟,奉祀宋代魏了翁祖孫三代圣賢“三公爺”,俗稱“三公宮”。相傳,洪武年間(1368-1398年),明太祖曾追封東石三公宮(亦稱嘉應廟)供奉的宋代“三忠良”為“九龍三公”,東石每年燈節掛燈禮佛,后漸演變為新婚掛燈。遷臺的晉江東石人將晉江東石嘉應廟的“三公爺”分靈過海,在臺灣的東石鄉建廟供奉,現在臺灣有二十多處嘉應廟分爐。每年元宵節也在三公宮里張掛宮燈禮佛,臺灣的東石鄉親并提前派人于正月十三回鄉祭祀“三公爺”,把代表過去一年內臺灣鄉親新婚的宮燈數帶過來,再把故鄉的宮燈數捎回去,兩地互報宮燈數,共祝子孫興旺。此習俗一直沿襲至1949年東石解放,近幾年此習俗才逐漸得以恢復。
閩臺東石燈俗數宮燈活動為期三天(正月十三至十五),每年正月十三開始,在晉江市東石鎮和臺灣布袋鎮嘉應廟(俗稱三公宮)同時舉行,由各戶頭(各角落)主事輪流執掌主持。兩地上一年新結婚的新郎官都必須把新娘陪嫁的宮燈掛到“三公宮”里,并數一數有幾對宮燈,了解一下本地去年成年的男子有多少,與以往相比有何變化。“三公宮”內除各新婚夫妻送來的宮燈外,還有一盞公共的大紅繡球燈掛在正中。每當夜幕降臨,宮內燈火齊明,各式各樣的宮燈與大紅繡球燈相互輝映,猶如眾星伴月。連續三晚,宮內人潮涌動,連附近鄉村的群眾也趕來看熱鬧、賞花燈,參加宮內舉行的各種活動。
閩臺東石燈俗數宮燈的高潮是在元宵夜的午夜時分,這一晚眾新郎官齊集三公宮,在主事者通報今年臺灣及本地的宮燈數,共慶兩岸人丁興旺后,就開始舉行宮燈會的重頭戲“卜燈”:即新郎官們按送燈的次序在三公爺座前擲“信杯”(一陰一陽為一杯),擲得杯數最多的可以迎回中間的那盞繡球燈,此時就達到了燈會的高潮,迎回者的叔伯兄弟、親族都會趕來幫忙,大放鞭炮,用大紅甲吹迎回家,掛在廳中,因為此燈代表著在新的一年里迎回者會“出丁”(生男孩)。隨后,各人也將宮燈迎回家掛在新房內,祈求擋境神保佑婚姻幸福美滿,早生貴子。臺灣鄉親代表也參與“卜燈”,若擲得大紅繡球燈,十六日得專船送回臺灣,本地則必須出動“蜈蚣閣”進行歡送。以前,在燈會期間還有一項活動叫“搶孩兒”,因易起事端,此陋習便被廢除了,只留下掛宮燈的習俗。
閩臺東石燈俗是一年一度、僅限于海峽兩岸的東石人聚居地、依附于民間自發行為的民間歲時節令習俗活動,為族人所喜愛,歷史悠久,影響深遠。閩臺東石元宵燈俗見證了兩岸的民俗相同、神緣相通、血脈相連。歷史上晉江東石人跨海播遷,他們的子孫后裔不忘祖宗的搖籃血跡,在大陸的東石人也不忘隔海相望的親人,這種世代相續的元宵十五數燈俗,既是兩岸東石人希冀家族繁茂子孫昌盛的傳統心理的熱切反映,也是中華民族凝聚力的生動體現,極具歷史、文化研究價值。“元宵節(閩臺東石燈俗)”于2008年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代表性傳承人】
蔡尤資 男,漢族,1937年12月出生,晉江東石人,第四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閩臺東石燈俗代表性傳承人。自小在家鄉長大,受家鄉民俗文化的熏陶,對“東石數宮燈”民俗情有獨鐘,歷經數十年的耳濡目染及實踐參與,基本了解掌握此民俗的全部活動內容及程序。1998年退休后即參加市鎮民俗文化活動,2005年著手對“數宮燈”進行調查搶救,先后咨詢曾主事過此民俗活動的90多歲的蔡尤鉛、蔡春草等老先生,根據咨詢的材料和已掌握的知識編寫論文,并與臺灣的“嘉應廟”分爐聯絡,取得共識,使“東石數宮燈”進一步得到傳承。連續多年與臺灣一齊舉辦“閩臺東石數宮燈”活動,臺灣每年均組團回鄉參加數宮燈和祭祀活動,嘉應廟董事會也曾組織“晉江嘉應廟九龍三公文化交流團”往臺灣訪問,走訪10多個分爐,共同研討元宵的數宮燈活動。曾編印出版《晉江民俗風情》等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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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