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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有座皇宮式四合院 曾是清朝“甲必丹”故居 2013-12-16 08:55? 蔡晶晶?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
印尼政府委任“甲必丹” 當(dāng)時(shí),清朝政府規(guī)令地方官吏,路經(jīng)這座大宅,只能繞行后花園墻外之路,且文官必須下轎,武官必須下馬,以示敬意。 這是為何?原來,清光緒十八年(即1892年),荷蘭國屬土殖民地東印度尼西亞(今印尼)政府,委任王加祿為“甲必丹”,并賜其金字牌匾。 “甲必丹”,是荷語譯音,意思是管理一個(gè)區(qū)域的華人領(lǐng)袖。原籍漳浦的王加祿(又名王百猷),為何能得到如此委任?據(jù)了解,他年少時(shí)在廈門打工,20歲漂洋過海到南洋謀生。在當(dāng)?shù)兀麆?chuàng)辦了印尼家喻戶曉的“金馬煙草有限公司”,并于泗水市開辦銀行及其他金融業(yè)務(wù)。 在華人社會享有崇高地位的王加祿,還得到清政府兩次冊封。清光緒二十七年八月廿六,清政府御封王加祿先生為“監(jiān)生州同”職銜。宣統(tǒng)元年三月初一,清政府又加封王加祿先生“同知”職銜,賞賜銀牌官服給予加冕,為正五品官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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