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分類增加5項內容
本次修訂延續原有的分類原則和方法,調整了類別結構,增加了與文化生產活動相關的創意、新業態、軟件設計服務等內容和部分行業小類。
此次修訂新增加了以下五大方面的內容:(1)文化創意,包括建筑設計服務和專業設計服務;(2)文化新業態,包括數字內容服務中的數字動漫制作和游戲設計制作,以及其他電信服務中的增值電信服務(文化部分);(3)軟件設計服務,包括多媒體軟件和動漫游戲軟件開發;(4)具有文化內涵的特色產品的生產,主要是焰火、鞭炮產品的制造,珠寶首飾及有關物品的制造、銷售,陳設藝術陶瓷制品的制造等;(5)其他,包括文化藝術培訓、本冊印制、裝訂及印刷相關服務、幻燈及投影設備的制造和舞臺照明設備的批發等。
同時,也減少了部分內容,包括旅行社、休閑健身娛樂活動、教學用模型及教具制造、其他文教辦公用品制造、其他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和彩票活動等。
統計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基礎
文化產業統計是反映文化產業發展、評價文化產業發展、促進文化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將為各級各有關部門推進文化體制改革、規劃文化產業發展、制定產業發展政策提供更加科學的決策依據。
“文化產業統計是一項跨越多行業、多部門的系統工程。”許旭明說,文化產業統計是新開拓的專業統計領域,目前還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首先是文化產業涉及的行業眾多,分跨第二、第三產業,涵蓋了從文化產品的生產到流通和服務的全過程,共有十大行業120個小類;其次是涉及面廣,既包括有形產品,如書籍、報刊等,也包括如設計和創意這樣的無形產品;三是情況復雜,不少行業和單位只有部分活動屬于文化及相關產業,要在統計工作中把文化單位中的非文化類活動數據剔除、把非文化單位中包含的文化類活動統計完整。
力促文化產業成支柱產業
近年來,我市十分注重文化產業的培育發展,市委制定了《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快建設文化強市的實施意見》,下發了《關于加快文化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到2016年實現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8%,把文化產業打造成我市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我市文化產業發展潛力巨大,前景廣闊,但文化產業統計工作還處于起步啟動階段,做好文化產業統計工作,為我市建立健全科學統計體系起到重要作用,將進一步促進文化產業成為我市支柱產業。今后,我市將把文化產業統計工作當作一件大事,納入到重要的議事日程。
“泉州是歷史文化名城,資源豐富,有十分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有名揚四海的工藝品,文化產業的發展潛力十分巨大。”郭善耘說,泉州文化產業在今后發展中,要充分運用好這些優勢,發展演藝業,做優工藝品業,培育發展會展、動漫、網絡游戲等新興產業,真正做大做強文化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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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