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標準出爐 泉州文化產業統計體系建設迎來契機
http://www.caoliu14.com?2012-09-26 17:15? ?來源:泉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新標準的實施將有助于文化產業的發展 (陳小陽 攝)
近期,國家統計局對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標準進行修訂,新的標準將從2012年文化產業統計年報開始正式實行。
據悉,國家統計局修訂新的標準,旨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要求,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文化產業統計工作,規范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口徑、范圍。
昨日,記者采訪了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省統計局社科處處長郭善耘和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許旭明,詳解國家分類新標準,了解我市文化產業統計工作現狀和文化產業發展情況。
□本報記者 陳智勇
涵蓋十大文化產業
據介紹,本次修訂在2004年制定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的基礎上進行。本次修訂后把文化及相關產業的定義進一步完善為“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
根據這一定義,文化及相關產業包括了四個方面的內容,即文化產品的生產、文化產品生產的輔助生產、文化用品的生產和文化專用設備的生產。其中文化產品的生產構成文化及相關產業的主體,其他三個方面是文化及相關產業的補充,為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
新版分類將第一層分為“文化產品的生產”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兩部分,而原來第一層分為“文化服務”和“相關文化服務”兩部分,有較大的提升。第二層的大類由原來的9個調整為10個。其中文化產品的生產涵蓋:新聞出版發行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文化信息傳輸服務、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工藝美術品的生產等七大類別;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包含了文化產品生產的輔助生產、文化用品的生產、文化專用設備的生產等三大類別。
第三層的中類由24個修訂為50個,第四層的小類由99個修訂為12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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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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