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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歷史文化名街
2008年4月2日,國務院通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作為擁有2200多年歷史的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福州成為政策的適用對象,而三坊七巷榮列其核心保護區。
福州相應出臺了《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福州市三坊七巷、朱紫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辦法》、《三坊七巷歷史文化保護街區規劃》等政策法規。
在《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中,明確規定:保護對象包括三坊七巷和朱紫坊的傳統坊巷格局和典型明清民居;三坊七巷的保護性建設,應保持其傳統空間格局、坊巷結構。對文物保護單位及明示保護的典型明清民居、名人故居、古園林和其他重要古跡,應按照保護性建設規劃進行修繕、修復,修繕、修復工作應與建設同步進行。
記者手記
保護,在漸進中成熟
保護歷史文化名街,無論對于延續城市文脈,還是對于傳揚歷史文化,都是無可厚非的明智之舉。
但如何保護的課題便再一次勾畫出紙上到地上的宏遠距離。
第一,認識的局限性決定了保護標準的遞變性。對文物價值的認識、對保護標準的認識直接影響著保護規劃的制定,而這些認識會隨著社會的進步、保護實踐的深入,而不斷變化。
第二,保護手段的先進化將推動保護目標進入更高層次。當傳統工藝失傳,很多修護保護面臨斷代危險,而高科技的發展又使“修舊如舊”得以實現。
第三,社會發展的階段性影響著保護在經濟社會建設中的權重。歷史的螺旋式前進規律,決定了保護的重要性也存在階段性特征,保護呈螺旋式前進也是必然規律。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和開發從第一個十年的徹底破壞,到第二個十年“拆舊建新”的破壞性開發,再到第三個十年的保護性開發,便是明證。
但要使保護能夠真正漸進,把握好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表層價值與核心價值的辯證關系,掌握好保護手段和手法的靈活性和原則性,對擔當保護大任的“歷史英雄”們而言,就成了一試身手的重大考題。
在三坊七巷的無門票時代,因人流量過大,許多文物被破壞。最后,管委會堅持“保護資源的最佳方式是有償使用”,按照國家“二級以上文物允許收費”的政策執行“門票制”。如今,門票收益成為保護文化遺產的資金來源之一,公眾也從非議到漸漸接受。
且不論是與非,我們欣喜地看到,三坊七巷的保護在漸進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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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