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報記者 闕文龍
本報訊 昨日下午,福州 市委宣傳部召開福州城區交通整治工作新聞通氣會。會議透露,福州今日起將在城區全面開展交通管理綜合整治,先整治各類機動車,隨后整治非機動車,整治行動將持續到今年底,省直機關和駐榕部隊的違規車輛也將列入整治對象。本報將聯合警方曝光交通違法行為。
單位車輛違法超10起 告誡主要負責人
據了解,從今日上午起,福州市將整合全部力量,整治城區機動車交通秩序 ,重點整治區域為:市區主次干道及重點路口、路段。整治對象是在市區行駛的各類機動車,重點整治公交車、出租車、黨政機關(含省屬)公務車、軍隊和武警車輛、政法機關制式警車和公務車、低速載貨汽車、摩托車。
凡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年累計超過10起(含)的,對該單位予以通報,并對部門主要負責人予以交通告誡。
重點整治機動車4類違法行為
記者獲悉,這次整治行動將重點整治4類交通違法行為。
一是違法行駛:查處機動車闖紅燈、醉酒駕駛、酒后駕駛、轉彎未讓行、違法超車、行經人行橫道(斑馬線 )未減速或讓行、在交叉路口未按規定排隊依次通行、不按規定掉頭、逆行、搶道、占道行駛、亂停放以及公交車、出租車爭道搶行,公交車輛站外停靠上下客,出租車違反禁令標志 停車等。
二是違反車輛號牌使用規定:查處機動車無牌、套牌、使用偽造和變造機動車號牌,遮擋機動車號牌。
三是特種車輛違法行為:查處軍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政法系統車輛在非執行緊急任務時違規使用警燈警報器、在禁鳴喇叭路段鳴喇叭,公務車輛違規安裝和使用警燈警報器以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四是駕駛拼裝、改裝和報廢車違法行為:查處私自拼裝、改裝車輛和報廢車上路行駛。
“這次整治行動將加大對市區兩輪摩托車占道非法營運的整治力度,解決城鄉接合部、火車站、汽車站 周邊道路‘摩的'占道營運、在公交車站聚集搶客的問題。”福州市政府相關人士介紹,對機動車各類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給予從重處罰。
![]() |
責任編輯:葉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