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麗青,女,1990年1月出生,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石牌鎮上坡村人,是一家店鋪的經營業主。她不僅是拾金不昧的好店家,也是誠信經營的好老板。2014年12月獲評大田縣石牌鎮首屆誠實守信道德模范,2015年12月榮獲大田縣第二屆誠實守信道德模范,2021年7月榮獲福建省三明市第五屆誠實守信道德模范稱號。
拾金不昧還失主 誠實守信守美德
2010年10月,一位客人在丁麗青店里用餐后丟失了手提包,丁麗青檢查后發現,包里放著十兒疊嶄新的人民幣和3張銀行卡,細細一算,數額高達18萬元。對她而言,這是一個巨大的誘惑,18萬元,它能抵上店鋪的年收入,18萬元,它能為一套面積不大的房子付首付,18萬元,它甚至能挽救一條垂危的生命。最終,丁麗青并沒有被這18萬元所利誘,而是第一時間找到失主,歸還財物。事后,失主多次找到丁麗青,一定要給她3000元酬謝金,都被她婉言謝絕。2021年4月16號某先生遺落在店鋪一個包包,包內裝有現金六七千以及數張銀行卡,事后聯系失主并寄快遞回失主手中。當記者問“你歸還了18萬元錢,后不后悔?”丁麗青回答“我不后悔,撿到別人錢物,當孩子問她:“媽媽,客人都走了,丟的杯子不一定會來拿啦。”作為媽媽的丁麗青說:“那不一定啊,雖然是個小杯子,說不定是很有紀念價值的杯子呀,可能是他最親近的人送的呢,是很珍貴的,我們首先應該想到的是別人的損失和心情,而不是自己的利益,不屬于自己的東西,是不能拿的,”多年間, 如果有顧客在丁麗青店里用餐后遺失財物,她都積極主動歸還顧客遺失的財物,她的這一舉一動不是一時的作秀, 是堅持道德的高尚情操,據不完全統計,她共拾獲并歸還現金20余萬元、手機10余部,總價值近25萬元。面對金錢的誘惑,她選擇了誠實和善良,她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實際行動,撫慰了失主的心靈。
誠信經營控細節 誠實立業穩根基
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作為一名誠信經營的好老板,在經營店鋪的這些年,丁麗青一直堅持采購最好的原材料,堅持做到不缺斤少兩、不以次充好,她說道:“本地有這個特色的著名美食,很重要的就是因為堅持使用新鮮的食材,所有的豬肉都是認真檢驗,并且采購新鮮食材。”多年來,丁麗青用自己的行動證明了她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的質量, 力求將真正的美味展示在每位客人面前,她的誠信經營贏得了無數回頭客,她常說,誠信是做人之根本,立業之機。作為一位普普通通的經營業主,她所做的每件事都在踐行著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的經營理念。
作為一名個體經營者,丁麗青誠信為本,以德聚才;作為一名普通公民,她關愛他人,回報社會;作為一名母親,她以身作則,給孩子樹立了良好榜樣。她用她的講信用、重信譽,以信力業,以質量取勝,用誠實勞動,贏得了消費者信賴,受到社會的好評。在人心浮躁的今天,她仍能堅守住自己內心的一片純潔天空,扛起了道德風尚的大旗,她用實際行動,書寫著新時代的大田正能量,溫暖著無數大田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