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錦航,男,1969年10月出生,現任泉州市鯉城區司法局海濱司法所所長。陳錦航從事人民調解工作9年以來,以“調解的是群眾矛盾,密切的是干群關系”為座右銘,憑著對人民調解工作的執著,對轄區百姓的熱情,堅守在人民調解的第一線。2010年至今,他親自調解和協助其他調解組織調解矛盾糾紛1500余件,調解成功率98%。曾獲評“全省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勇當排憂急先鋒
海濱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所處轄區內老舊小區眾多,因業主委員會未建立、公維金缺位等因素,一戶一表水改引發的糾紛經常出現。2017年11月,轄區某老舊小區居民因水改費用及生活用水停供問題,200多名業主手持橫幅打算圍堵市自來水公司討說法,并揚言如果解決不了,將到市政府上訪。該小區原由某物業公司代收水費,后因物業公司經理不幸身亡,物業散伙,導致小區拖欠水費9萬元。為徹底解決用水問題,小區居民申請進行一戶一表改造,市自來水公司收取了居民拖欠水費及3萬元水改定金后,測算出小區水改工程項目每戶需繳3700元,但居民表示僅能接受每戶不超過1500元的水改費用。又因老舊小區沒有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市自來水公司無法與小區業主簽訂給水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遂把3萬元定金作為水費抵扣,一戶一表工程改造項目擱置,導致小區停水5日,生活難以維持。陳錦航借助現場喊話穩定業主情緒,并答應盡其所能解決問題。之后的2個多月,陳錦航逐一入戶征詢每位業主水改意見,爭取市、區住建局對于申請提取小區公共維修基金的支持、造訪市自來水公司提出優化方案、接洽該小區開發商,協調相關部門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籌備組等,并多次組織市自來水公司、區執法局、區住建局、開發商、社區與小區居民代表商談。歷經3個多月的不懈努力,最終以業主每戶繳交1700元、小區開發商承擔剩余費用的方式化解糾紛。陳錦航以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和耐心細致的調解方法,平復了業主們的怨憤,維護了社區穩定和諧。
甘為和睦連心橋
2016年10月,金山社區張氏兄弟倆因其父母親在世時隱瞞長子做了遺囑和公證,言明因長子犯罪服刑十年回歸后從未盡贍養義務,房產由除長子外的其余子女繼承。哥哥認為弟弟處心積慮謀奪房產,父母對自己不公,因此發生糾紛,對簿公堂仍摩擦不斷。為化解雙方糾紛,增進家庭和睦,街道調委會聯合鯉城區法院家事審判庭介入調處。陳錦航引導雙方將糾紛焦點鎖定在了貨幣補償金額及接受貨幣補償理由上,并以哥哥為突破口,以俗語“兄弟沒有隔夜仇”為說辭,說服哥哥接受貨幣補償,糾紛得以圓滿解決。此起兄弟間的“隔夜仇”也因典型性被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和福建衛視公共頻道《調解有一套》欄目采用播放。
智譜團結合奏曲
涉及少數民族的糾紛,因語言、風俗習慣迥異等因素,處置不易,考驗著調解員的智慧與功底。2014年11月,陳錦航轄區內一貨運站與新疆人吉某就貨運紅棗損壞賠償事宜發生糾紛,但由于貨運站老板始終未出面處理,導致吉某情緒激動,動手損壞站內部分物品,推掇員工,并揚言要糾集疆籍老鄉來打砸貨運站,雙方沖突一觸即發。貨運站隨即報警。街道調委會與公安派出所展開聯合調解,陳錦航同志一邊向上級報告,一邊立即組織街道、社區調解人員趕赴現場。在到達現場后,陳錦航首先協調有關部門,派遣執法人員增援現場穩控態勢。而后經過耐心工作,從吉某處得知,其伙伴從新疆發來152件新疆和田大棗,經三次中轉后到達該貨運站。吉某在收到紅棗時發現有24件紅棗被壓扁影響出售,按每件960元,要求貨運站賠償損失2.304萬元。與現場其余工作人員商議,陳錦航決定于吉某老鄉趕到之前,轉移調解現場,以便控制事態利于調解。經勸解,吉某最終同意到某社區協商解決。
陳錦航3000多個日夜如一日扎根基層,駐守在調解工作一線,積累了豐富的調解經驗和臨機處置的調解風格,在調解中善于運用情、理、法并施,對調解當事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為維護轄區的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