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數奉還,堅決不收“感謝費”
值班民警和王琴興到打厝村附近,走訪周邊的群眾,均表示未丟失錢財。正當王琴興和民警尋找失主時,一名自稱林姓的男子打電話報警,稱昨晚喝酒回家時將一個裝有人民幣的紅色塑料袋丟失,請求民警幫忙尋找。經民警查實,失主林先生是泉港區南埔鎮天湖村打厝人,2016年12月30日晚上,林先生酒后被朋友送回家路上不慎將收回來的貨款丟失。經過詳細核對,確認失主身份信息后,民警為失主林先生辦理了領取手續。
領到失而復得的10多萬元巨款,林先生激動萬分:“要是這些貨款丟失,年都沒法過了,非常感謝拾金不昧的王琴興和派出所的民警、領導,你們都是我的救命恩人!”并當場拿出了錢包里的部分現金欲感謝王琴興,卻被王琴興謝絕了。王琴興說,“這只是一件小事,都是應該做的。”
恪盡職守,細微之處見精神
2000年,王琴興響應國家號召入伍參兵,退伍后曾受聘于泉港區治安巡警大隊,主要負責山腰街道及生活區周邊的治安巡邏工作。為確保轄區內的治安穩定,王琴興帶著自己的巡邏隊,進村入戶,走街串巷,確保轄區內無失竊事件。在一次常規治安巡邏時,他發現了一架遺落在角落邊的手機,王琴興立即下車拾起手機。由于手機沒電關機,丟失處又是監控盲區,當時監控器也尚未普及,給尋找失主工作增加難度。但功夫不負有心人,幾經波折,王琴興最終排除萬難找到失主并親手把手機交還給失主。
在王琴興從事治安巡邏的三四年時間,王琴興拾到過各式各樣物品,大到貴重首飾,小到一圈鑰匙。王琴興定當竭力尋找失主,同事們經常對王琴興開玩笑說道:“拾到的東西要是你自己留著,現在你應該是個富豪了!”王琴興總是笑笑的說道:“不是自己的東西莫貪、莫貪。”
言傳身教,熏陶淳樸好家風
王琴興出生于農民家庭,家里并不富裕,父母每天下田勞作,為一家人的生計奔波,王琴興從小由奶奶照顧,奶奶時常教導王琴興“不是自己的東西莫貪”。如今已成家立業的王琴興時刻牢記奶奶的教誨,對自己的小孩也是經常進行同樣的教育。
有一天,王琴興的孩子在學校的空地上撿到了一筆50元“巨款”,并主動上交給老師。當大人們問起他“你為什么選擇把錢上交給老師呢?”他說道:“因為爸爸經常教育我‘不是自己的東西莫貪’,爸爸也將撿到的巨款主動上交,我要向爸爸學習。”
王琴興身體力行,言傳身教地傳遞著拾金不昧、誠實守信的可貴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