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投資失敗不還錢還涉嫌財產轉移 法院亮出“撒手锏”
http://www.caoliu14.com 2018-09-27 09:19:30 來源:廈門網
案例2:
大學生創業失敗
投資款難要回
撒手锏:拘留決定書
執行困境:被執行人涉嫌
財產轉移
小軍在大學期間,與校門口一數碼店經營者東東共同經營一家數碼店。小軍投了不少錢,但一直不見回報,雙方鬧了一年多。今年畢業季,小軍終于拿回10余萬元執行款。
2016年3月,小軍與東東簽訂了一份《個人股份轉讓協議書》。根據約定,小軍投資14萬余元,東東將數碼店55%的股權轉讓給小軍。此外,東東應協助小軍做店內財產清查,并將全部資源與技術轉讓給小軍;每月最后兩日對賬目進行核對并結算分紅等。
小軍創業得到了父母的支持,14萬余元投資款陸續到位,但合伙經營的實際情況與小軍預期有了出入。東東一手掌握著數碼店,既不向小軍提供任何清單,也不披露財務狀況,且沒有分紅。很快,兩名合伙人因此反目。2017年3月,小軍起訴東東。經審理,思明法院作出判決,確認《個人股份轉讓協議》解除,東東應向小軍返還股權轉讓款、租金、流動資金等共計14萬余元。
判決之后,東東堅持不還錢。小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東東既不報告財產,還將數碼店轉讓給自己的父親,有轉移財產嫌疑。2018年3月,執行法官赴漳州送達執行材料,再次要求東東至法院報告財產。今年7月初東東露面了,當天,思明法院依法下達拘留決定書。
見到拘留決定書,東東緊張了。當天,雙方和解,東東一次性返還8萬元,加上之前法院從銀行賬戶扣劃的2萬余元,合計10萬余元。盡管已返還了大部分執行款,東東還是在拘留所里待了2天,為自己的“老賴”行為付出了代價。(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康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