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開始,新版《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將開始實施,居民在廣場跳舞若被認定為擾民,或將受到治安處罰。近年來,多地出臺相關法規和文件,從場地、時間、音量等方面為廣場舞立規矩。一邊是全民健身熱潮,一邊是因廣場舞引發的矛盾沖突事件屢屢發生,街頭巷尾的廣場舞到底由誰管理,如何規范?(2月22日 中國新聞網)
舞蹈是歷史最悠久的藝術形式,近年來,民間自發興起的廣場舞讓舞蹈的功能和表演區域不斷拓展,廣受中老年人的喜愛,但因噪音擾民等問題,隨之而來的居民天降糞包、用高音炮還擊等沖突事件屢見報端。從廣場舞自發興起到如今成遍地開花態勢,實踐有力地驗證了人民群眾對此類活動強度不大健身形式的需求,全民健身熱潮與現實矛盾不斷激增,這樣一個背景下,各地紛紛為廣場舞“立規矩講紀律”值得肯定。
“立規矩講紀律”最重要的是讓廣場舞有了“合法牌照”。在以往的沖突事件,我們不難發現,很多時候因廣場舞造成沖突雙方很難達成雙贏局面。為廣場舞劃定紅線,也就意味著在一定空間內,廣場舞可以自由自在舞起來,廣大有健身需求的群眾也就有了輕松鍛煉的空間。而守住了紅線,廣場舞就很難影響到周邊居民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有了“和平共處”的可能,各方皆大歡喜。
“立規矩講紀律”最根本的是為全民健身指出了發展空間。縱觀各地的法規文件,并不單一的針對廣場舞設限,其中很多對引導廣場舞健康良性發展、打造特色體育品牌、提升全民健身水平等方面都給出了具體的意見措施,這也意味著在全民健身熱潮,政府部門的主動作為讓群眾健身有了更多的選擇。
老年化程度越來越嚴重的中國,中老年的健身需求與日俱增,堵還是疏?相信每一個明智者都會做出正確的選擇,我們期待以廣場舞為主要表現形式的群眾性健身活動愈發興盛,讓人們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不斷得以滿足。(張開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