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熠楓,現任新羅區法院雁石法庭庭長。他審結的民商事案件,無一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社會矛盾激化或群眾上訪,被群眾稱為穿行田間地頭的“農民法官”。
以庭為家,把農民兄弟當朋友
雁石法庭離龍巖中心城區20多公里,邱熠楓每天穿梭于城區與法庭之間,白天開庭辦案,晚間進村與農民兄弟交朋友,在人民法庭設立“青年律師志愿服務崗”,整合村社干部、人民調解員、人民陪審員等多方力量,構建村社調解網絡,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建立與鄉鎮黨委、村社組織對接聯系,幫助分析轄區群發事件和重大糾紛隱患,積極從法律層面為地方建設提供咨詢意見。經常性當起了住庭法官,利用夜間開庭審理簡易民事糾紛,減輕群眾訴累,三年來共協助轄區政府處理疑難糾紛40余次,指導人民調解48余次,當地群眾說,邱法官跟我們心連心,遇到法律問題愿意跟他咨詢,有案件在他手上也不用擔心會傾斜,是我們農民兄弟信得過的好法官。
換位思考,促當事人握手言歡
邱熠楓在審判工作中注重了解雙方當事人的案外情況,針對雙方特點,盡最大努力讓雙方握手言歡。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的圓滿解決,化解了雙方多年的積怨。鄒某與邱某系親戚,又系鄰居。1978年9月,鄒某在幫邱某拆除舊房時,因墻體倒塌被壓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后,邱某與鄒某父母親書面約定由邱某每年給付兩噸煤炭使用直至鄒某父母去世為止。然而在2016年6月之后邱某以自身有疾病為由未再支付煤炭,雙方矛盾一觸即發??紤]到原被告都是古稀老人行動不變,他及時和村委會取得聯系,邀請村主干共同參與調解工作。經過和當事人雙方多次溝通取得信任之后,他決定將法庭庭審搬進村部,上門辦案,最終經過釋法說理多方努力,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由邱某繼續每年支付部分煤炭以解決鄒某父母的生活之需。
講究技巧,田間地頭開庭忙
雁石法庭管轄全區六個鄉鎮,132個行政村,根據農村民事案件和當事人的工作生活特點,該庭在坐庭辦案的情況下,經常性開展巡回辦案,讓群眾在便捷、省時,無成本的前提下接受司法服務。2017年3月某天,萬安鎮發生一起相鄰權糾紛,當事人電話反映到法庭。邱熠楓在了解相關情況后,第一時間和司法所及村主干取得聯系。當天下午他就帶領同事驅車50余公里前往村民家中。經過現場勘查,耐心釋法說理,雙方各自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就如何共同使用通道達成一致意見,最終糾紛得到圓滿化解,亦得到了周邊群眾的認可及好評。除了審判工作之外,他還注重了解群眾疾苦,與貧困戶結對子,2016年積極動員其掛鉤貧困戶戶主陳玉蘭與其他三戶貧困戶連片種植12畝百香果,每戶貧困戶每年增加收入4000多元,該項目亦被雁石鎮政府作為脫貧攻堅戰役典型示范基地,受到市區領導的關注與好評。
一份耕耘,一份收獲,幾年來,邱熠楓先后獲評全市法院先進個人、全市十佳法官、龍巖市勞動模范、福建省十佳法官、福建省最美勞動者、福建省先進工作者(省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近4年連續獲評優秀公務員,獲個人二等功1次、嘉獎1次。2016年2月主持雁石法庭工作以來,他帶領的團隊,也先后獲評全省文明行業創建競賽活動示范點、全省法院系統先進集體、省級青年文明號、市級工人先鋒號、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