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關于《泉州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日前印發,內容包括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保障機制等方面。
專項監督檢查亂收費行為
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且未按規定批準、越權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沒有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標準、擴大征收范圍的,一律停止執行。重點整治各種涉企亂收費現象,對企業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亂收費行為,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強化舉報、查處和問責機制。
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推廣行政執法案卷智能化
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制定行政執法程序規范,明確具體操作流程,重點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
積極配合和完善全省網上行政執法平臺改造升級擴容工作,加強互聯網+行政執法,完善網上執法辦案及其他執法業務辦理信息查詢系統。推廣實現行政執法案卷電子化、生成自動化、智能化,促進泉州市行政執法平臺“一張網”。
重大行政決策應廣泛聽取意見
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當聽取廣大群眾、利害關系人、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意見。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應當公開信息、作出解釋說明、及時對征求的意見作出反饋。
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
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依法依規將公務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廉政記錄、年度考核結果、相關違法違紀違約行為等信用信息納入檔案,將公務員誠信記錄作為干部考核、任用和獎勵的重要依據。
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改進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監督機制。完善審計監督制度,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有重點、有步驟、有深度、有成效的審計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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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