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日常經營中,行為是否“環保”,將會對其產生實質性影響。福建省廈門市發改委近日印發了《關于對環境保護領域生產經營者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37個部門、單位、機構、群團組織、企業聯合簽署了該份意見,涉及環保、稅收、財政資金、土地使用等多個領域。
守信聯合激勵對象為在環境保護領域存在良好信用行為的生產經營者,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為在環境保護領域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者,兩者均由廈門市環保局定期匯總后提供給簽署該意見的各部門。
廈門市環保局通過廈門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或金宏網向簽署該意見的各有關部門提供廈門市環境保護守信生產經營者相關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動態調整和更新。同時,依法在廈門市環保局網站、“信用廈門”網站、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等向社會公布。
廈門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環境保護守信生產經營者名單與其他領域失信名單進行交叉比對,將未納入其他領域失信名單的環境保護守信生產經營者確定為聯合激勵對象。相關部門和單位從廈門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獲取環境保護守信生產經營者名單,結合該企業在各自領域的信用狀況,執行或協助執行該意見規定的激勵措施。各部門也按照意見約定內容,依法依規對環境保護領域嚴重失信生產經營者實施聯合懲戒。
各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環境保護守信生產經營者存在違法失信行為,應及時通過金宏網或廈門市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反饋至廈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參與守信聯合激勵資格并及時通報各部門,停止適用守信聯合激勵措施。
激勵措施(部分)
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等。
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環保專項資金或其他補助資金,支持開展清潔生產示范項目、循環經濟試點項目等;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環保科技項目立項等。
連續3次被評為“環保誠信等級”的,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辦理涉稅事項。
在實施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環保誠信等級”企業。
在政府招標供應土地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作為銀行授信融資的重要參考條件。
懲戒措施(部分)
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限制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嚴重失信生產經營者申請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的,海關不予通過認證。
限制發行企業債券及公司債券。
限制注冊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
推動各金融機構將嚴重失信生產經營者的失信情況作為融資授信的參考,對其審慎授信。
推動排水部門實行差別污水處理費,對嚴重失信生產經營者征收加價污水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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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