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6月7日訊(本網記者 康金山)記者從省委文明辦獲悉,為進一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加強誠信建設,推出一批市場認可、群眾信任的誠信示范街區,更好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有力推動“誠信福建”建設,省文明委近日印發《關于開展創建“誠信經營示范街區”活動的通知》,將在全省開展創建“誠信經營示范街區”活動。
通知提出了創建目標,以建設“誠信福建”為宗旨,緊緊圍繞“經營主體準入規范,經銷商品貨正源清,誠實信用公平交易,商務環境和諧文明”的工作目標,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至少要創建一條“誠信經營示范街區”,積極培育一批誠實信用、依法經營的商戶,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營造和維護良好的消費環境和市場經濟秩序,促進我省經濟和社會的和諧、健康、有序發展。
通知明確了具體的時間安排,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為宣傳準備階段,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12月30日為創建推進階段,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為督查完善階段。
通知還提出了清理規范各類經營主體、加強對上市商品質量的監管、嚴格監管各類經營行為、整頓優化商務環境、強化對經營戶的宣傳引導等五大主要任務,為營造誠實守信、做文明人、辦文明事的良好社會氛圍提供有力道德支撐和強大精神動力。
通知指出,各地要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堅定信心,增強創建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創建“誠信經營示范街區”工作與 “百城萬店無假貨”“放心消費創建”活動、食品安全整治、“創衛”活動、價格誠信、信用建設、文明城市等各項活動緊密結合,相互聯動,切實把工作抓緊抓實,抓出實效。
通知要求,各地文明委要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督查,搞好各個階段的工作部署。各成員單位既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又要密切協作,合力創建,把執法檢查和指導服務相結合,以聯合檢查為主,避免重復檢查。
通知強調,各地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項督查和重點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及時通報督查情況,督促整改到位。各地開展創建“誠信經營示范街區”工作情況納入文明城市創建測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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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康金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