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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創建能為“小”方可得“大”
文明城市是一個城市最鮮亮的招牌,反映著城市建設方方面面的成果。但凡有創建志向的城市,沒有不希望一創就成、一創就達標的。不過,創建文明城市更是一項系統性工作,尤需將創建工作落實落小,只有這樣,才能讓城市在文明創建中得到根本性轉變和提升。“先塑文明人,再建文明城”的理念正是城市文明創建落實落小的具體體現。這一理念充滿了辯證思維,體現了全局意識。文明創建能為“小”,方能得“大”。
文明創建要善用“小”著力點。創建文明城市也好、創建文明單位也罷,城市或單位文明水平提升是需要實現的“大目標”“大結果”。然而,身處城市或單位中的人卻是文明創建工作的最終著力點。相比于整個城市、整個單位,人雖然只是其中的小個體,但沒有這些小個體文明素質的提升,城市或單位文明程度的提升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最終抓文明創建也不會取得如意結果。只有將城市人、單位人這一個個著力點的工作做好,城市文明創建、單位文明創建才能水到渠成。
“小我”影響“大氣候”。城市是人的城市,城市的核心是人。單位是人的單位,“以人為本”是單位工作應有的本意。如果說,抓文明創建是在一地、一城、一單位營造文明向上“大氣候”的話,那么,身處其中的人就直接或間接影響著這個“大氣候”的形成。要想成就文明“大氣候”,就必須僅僅依靠身處其中的人們,依靠文明的“小我”,匯聚文明進步的超凡能量。
值得稱道的是,“先塑文明人,再建文明城”的文明創建理念,統籌兼顧了“做文明人”與“創文明城”的關系,是一種大處著眼、小處著手的良性創建思維。因為其定位準確、施策精準,故而可以判斷,其在文明創建上會取得理想成果,特別會在文明創建中會“因小得大”。既如此,這一理念在文明創建工作中就該有更廣更大應用空間。(海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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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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