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社會的文明和發展離不開志愿服務精神,一個城市文明和進步有賴于千千萬萬志愿者的奉獻,一支志愿服務隊伍的價值關鍵在于“恒心”。志愿是種精神,服務是種行動,精神需要持久的行動才能常青。
志愿隊伍要有機制推動。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建設,發揮志愿服務站在便民利民,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方面的積極作用。在定崗、定位、定品牌上建立志愿服務隊伍,在專一、專心、專行上下功夫,在常態化上開展志愿活動,確保不斷線、不斷層、不離民。如,持續聯合高校青年志愿者進社區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發揮高校志愿者的技能,為社區提供更加接地氣的服務,當好志愿服務“宣傳員”;傳承提升志愿服務工作品牌,彰顯本土特色文化志愿者隊,接地氣的開展志愿活動,當好志愿服務“工作隊”;組建網絡工作隊伍,開辟網絡陣地,傳播文明風尚、弘揚社會正能量,當好志愿服務“傳播者”等等。
志愿隊伍要有氛圍包容。“一花獨放不是春,萬紫千紅春滿園。”目前,志愿服務組織方式還受到一定的局限,范圍僅限于政府主導、單位自建、社團拼湊等,在一定程度上背離了“志愿精神”,群眾民眾“自發狀態”數量并不多,志愿服務亮麗的風景線構筑并不完美。筆者看來,在全社會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是時代的訴求、和諧社會的呼喚,也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要的是全社會大多數人員的共同奉獻,一兩個志愿服務品牌代表不了不了什么,一小部分人參與,構筑不了長城;要的是公民道德提高,只有通過培育公民道德,才能意識到為奉獻他人,也是在展現人生價值;要的是社會的正能量,最美的人物,需要精神上支助,客觀上的物質保障,才能生根發芽長存的希望。
志愿隊伍要有平臺支撐。如:莆田當前開展“關愛老人·一元理發”、“電力義修哥 點亮愛心燈”、“網絡求真”等志愿服務活動,用平臺滲透到群眾的生活中,展現志愿服務給人們生活帶來的“便利”。同時,需要加強志愿服務站的建設和管理,特別是城市、社區要有相應的配套設施和聯系點,讓更多的人知道“我要去哪里服務、在哪里需要我服務、哪里是我共同的團隊”。要有“微聯絡方式”,實現哪里有需要“呼之能來、來之能戰”,實實在在為民解憂排難,使志愿服務活動扎根民心。要有志愿論壇天地,定期展示志愿的價值,定調志愿的精神,把回饋活動當做志愿精神的支柱。(謝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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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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