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定配眼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
2015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90家企業生產的90批次定配眼鏡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13511.1-2011《配裝眼鏡第1部分:單光和多焦點》等標準的要求,對定配眼鏡產品的球鏡頂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主子午面二)、柱鏡頂焦度偏差、鏡片基準點的最小厚度、鏡片材料和表面質量、可見光透射比τV(380nm~780nm)、紫外平均透射比τSUVB(280nm~315nm)、鏡架外觀質量、光學中心水平偏差、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偏差、光學中心垂直互差、柱鏡軸位方向偏差、裝配質量、標志等14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1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球鏡頂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主子午面二)、柱鏡頂焦度偏差、柱鏡軸位方向偏差、光學中心水平偏差、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偏差、標志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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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定配眼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產品及其企業名單
責任編輯:康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