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環保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
為嚴格執行新《環境保護法》,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和《福建省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近期,我廳組織執法人員對泉州地區的涉重金屬、合成革、印染、造紙等企業,以及部分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問題開展執法檢查,發現一些企業環境違法問題仍然比較突出,環境污染仍較嚴重。依據《福建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現將晉江市五里工業區工業邊角料露天焚燒點等16個突出環境問題列為今年第五批省級掛牌督辦案件(詳見附件)。
泉州市環保局要按照督辦要求依法嚴厲查處,督促有關地方和企業嚴格按照督辦要求和時限完成整改任務。對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等惡意違法行為,要依據新環保法嚴厲懲處。我廳將加強對掛牌督辦案件的督辦力度,適時組織對今年以來省級掛牌督辦案件查處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對應當適用行政拘留、“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取締關閉等查處手段而未適用的,我廳將予以全省通報。
在完成掛牌督辦事項后,泉州市環保局要認真組織現場核查,依程序向我廳提交解除掛牌督辦書面申請并附相關材料,我廳將對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問題組織后督查。對未按期完成督辦事項,以及相關責任部門未履行監管職責的,將嚴格按照《福建省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全省各級環保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環保大檢查,全面排查整治各類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和環境安全隱患問題,不留監管死角、不存執法盲區,對突出的環境問題要掛牌督辦,維護環保法律法規嚴肅性,確保環境安全。要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的高壓態勢,充分運用新環保法查處環境違法問題,確保環保大檢查工作排查到位、查處到位、整改到位。
?聯系人:省環境監察總隊 黃世棟
?電 話:(0591)88367369 傳 真:(0591)83518710
?郵 箱:fjepi@12369.gov.cn
?附件:福建省2015年第五批16個省級掛牌督辦環境問題及督辦要求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
2015年5月18日
福建省2015年第五批16個省級掛牌督辦環境問題及督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