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受懲戒典型案例7則
1、周著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5年1月7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人社局接到勞動者投訴,稱被周著鞋面加工場拖欠工資。經查,周著在城廂區經營一無名鞋面加工場,先后招聘18名工人從事鞋面加工。2015年1月5日,周著從上游鞋廠領走加工費79000元后去向不明,拖欠18名工人工資199575.86元。城廂區人社局于1月7日下達責令支付文書,送達周著親屬,并在加工場張貼后拍照記錄。周著逾期仍不支付。
城廂區區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2015年6月,周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案件審理期間,周著的家屬支付了18名工人的勞動報酬。2015年11月9日,城廂區人民法院判決周著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2、吉旺閩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2014年9月1日,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投訴,稱龍巖市新羅區旺閩九龍壁工藝館拖欠職工工資,其法定代表人逃匿。經查,該工藝館法人代表為吉旺閩,共計拖欠謝某等7名農民工工資118322元,吉旺閩失去聯系,去向不明。2014年9月12日,新羅區人社局依法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吉旺閩逾期未支付。
2014年10月21日,新羅區人社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2015年4月12日,公安機關將吉旺閩抓獲。2015年8月28日,新羅區人民法院判決吉旺閩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同時責令被告人吉旺閩支付工資118322元。
責任編輯: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