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受司法機關懲處
2013年8月5日,莆田市秀嶼區">秀嶼區笏石利來鞋面加工廠44名勞動者到秀嶼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被拖欠工資14萬余元。經查,該單位已停產,負責人張金海不知去向。秀嶼區人社局于2013年8月7日下達了責令支付文書,并由張金海同住的成年親屬張輝簽收。之后,秀嶼區人社局多次電話聯系張金海,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支付欠薪,但張金海拒不出面。
秀嶼區公安機關受理區人社局移送的案件后,于2013年8月23日立案,并于2013年10月10日對張金海予以刑事拘留。秀嶼區檢察院于2014年2月8日提起公訴。秀嶼區法院在2014年4月18日判決張金海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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