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國慶長假,媒體不出所料的報道了很多的不文明行為,但是其中一條不文明行為卻讓我出乎意料。他不是發生在景區,而是在旅行的路上。在高速公路上違規占用應急車道的行為讓很多人詬病。其中,據媒體報道,10月1日浙江甬臺溫高速公路發生一起車禍,一名因車禍受傷的貨車司機因為救援車行駛的應急車道被私家車占用,導致救援人員無法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最終,受傷的貨車司機因傷勢過重而死亡。也正是這起事故讓大家對應急車道被違規占用問題特別關注,交管部門也立即對違規占用應急車道的行為進行嚴查。
應急車道,從名字上看就是應急之用,所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里,第八十二條明確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其中第四款便是“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每一個取得駕照者應該都知道這條規定。但是在高速公路上違規在應急車道停車,超車的行為卻屢見不鮮。筆者曾經有一次差點因為應急車道突然駛出的慢速車輛造成交通事故,現在想起來都后怕。
那么既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考駕照的時候大家都學過這一條,那么為什么還是有那么對人對此置若罔聞,不管不顧呢?我想,這是秩序意識和法律意識淡薄在作怪。
眾所周知,要做到文明行車首先就是要有強烈的交通秩序意識,只有做到了有序行駛,道路才會變得通暢。在很多擁堵的路口我們時常所見到的都是秩序的混亂,而秩序的混亂造成了道路的更加擁堵,以此形成了惡性循環。然而如今我們走在馬路上或者開車在馬路上卻時常能夠碰到不守秩序不守規矩的行為,加塞、別車等等屢見不鮮,甚至演變成相互斗氣開車。而在城市里開車秩序意識淡薄后,駛上高速公路也就不再遵守高速公路的秩序了,所以違規占用應急車道、超車道等行為就出現了,甚至在高速公路上違規調頭、倒車等等在這些沒有秩序意識的人面前也就覺得是“理所當然”了。如果說,秩序意識淡薄是在高速公路上不文明行為的一個因素的話,那么我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此也有明確的規定,那么為什么他們還是敢做呢,我想這就是他們法律意識淡薄的表現。或許他們有法不責眾,或者沒有抓到現行等等僥幸心理。
如果說秩序意識還僅僅是一個道德問題,除了譴責我們還沒有更加有力的措施的話,那么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我們就得用法律法規來讓他長點記性。有人也許會說,對于不文明行車的行為而動用法律是否有必要,其實這樣的行為不僅是不文明行為而且也已經觸犯法律法規,對于觸犯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予以懲處同時也是對文明的捍衛。仔細觀察你會發現,不文明行車的一般都不是新手。為什么,我想就是因為新手除了技術不太熟練還有對法律法規的一種敬畏,但當他開了幾年對發現那些學習的法律法規總是被人逾越而沒有得到懲處,那么他的“膽子”也就會越來越大了。
文明需要每一個人用行動去踐行,而文明的核心更需要每一個人從心里去敬畏法律法規,在行動中去維護秩序。 (向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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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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