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報社APP-泉州通9月4日訊 近日,人民網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推出“失信被執行人排行榜”,該排行榜可以查詢到全國自然人和法人“老賴”的失信排行。
記者查詢泉州區域的老賴,發現泉州失信金額最多的前50名“老賴”主要來自鞋服、房地產、建筑工程、外貿、建材家居等行業。其中,鞋服企業數量最多,共計13家,泉州市精益鞋業服裝有限公司以未償還借款、支付工人工資共計1710萬元和失信次數高達148次成為“首賴”。
據悉,這些“老賴”上榜的原因多是未償還借款,其中有多家“老賴”重復上榜多次,泉州市精益鞋業服裝有限公司失信次數是148次,福建省福德光電科技有限公司10次,賽丹狐(福建)戶外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次,泉州市金泰鋼材貿易有限公司5次。
另外,也有一份小編也整理了一份泉州市前50名“失信自然人”名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規定:6種情形將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即: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被列入“老賴”名單會有什么限制或懲戒?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失信被執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兒)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老賴”如何才能從全國最高法院的名單庫中刪除?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