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誠信年考”很有必要
日前,江蘇省淮安市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首次明確將公務員個人誠信記錄列為公務員年度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內容,并逐步在公務員中開展信用審核和信用報告試點。這一做法,值得肯定。
加強政務信息建設,對公務員實行“誠信年考”,是由政務誠信的重要性決定的。社會誠信體系是由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構成的。其中,政務誠信無疑至關重要,在誠信體系中也具有特殊的作用。這是因為,憲法賦予了各級政府及其公職人員諸多權力。政府及其公職人員的公信力如何,不僅事關政府威信,而且直接影響到信用體系中其他領域的誠信建設。
加強政務信息建設,對公務員實行“誠信年考”,也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近些年來,從全國的情況看,各級政府重視政務誠信建設,總的情況是好,但毋庸諱言,這方面存在的問題不少,人民群眾頗有微詞。例如,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社會保障、專項扶持資金發放、國有資產產權轉讓和評級評優等領域,存在擅自擴大權力牟取不正當部門利益,不遵守規則暗箱操作,不能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工作人員從中貪污牟利等問題;不能嚴格履行政府向社會作出的承諾,政務履約和守諾服務做得不好;公務員不講信用,欠債不還,一些基層干部大吃大喝將飯店拖垮等等。將公務員個人誠信記錄列為公務員年度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內容,并逐步在公務員中實行信用審核和信用報告制度,無疑會強化公務人員誠信意識,發揮表率作用,進而推動整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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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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