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企業“紅名單”須謹慎發布
據報載,我國將在食品行業建立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激勵約束機制,有關部門將通過新聞媒體定期向社會發布食品誠信企業“紅名單”和失信企業“黑名單”。
“對違法者的寬恕,就是對守法者的打擊。”對于將食品失信企業列入“黑名單”、定期向社會發布,讓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的失信企業寸步難行、付出高昂代價的做法,筆者完全贊同。
但對建立和發布食品誠信企業“紅名單”,筆者卻有些疑問和擔憂。其一,誠信、守法經營,原本就是企業的法定義務,有沒有必要設個“紅榜”,對履行了起碼義務的企業進行褒獎?其二,全國食品企業多如牛毛,盡管失信企業不少,但誠信、守法經營的應該還是多數,對這些企業,是一一計入“紅名單”,還是有所選擇?如果有所選擇,對沒有入選的誠信企業是否公平?其三,“紅名單”由官方發布,實際上是一種用政府權威為企業信譽“背書”的行為,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做法是否合適?以前評選“省優”、“部優”,曾引發不少問題,“紅名單”會不會重蹈覆轍?
誠信企業“紅名單”還是謹慎發布為宜。(一葦/正義網)
![]() |
![]() |
責任編輯:卓志沐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