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造價咨詢機構監管是造價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2012年,福建省開始探索建筑業行業監管的改革和創新,提出以開展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為抓手,全面加強行業監管,提出“2014年建立全省統一的信用綜合評價平臺并試運行,逐步開展施工、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檢測、造價咨詢等市場主體和注冊人員信用評價體系建設。2015年起,將信用評價結果應用于招投標活動、市場監管、扶優扶強等方面”的目標要求,并將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作為首批信用綜合評價工作的試點行業。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以企業和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和執業質量為主要評價內容,將日常制度化監管的結果進行量化評分,來衡量企業的信用水平,并將評價結果依托統一的信息平臺公開發布,形成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逐步建立“褒揚守信、懲戒失信”的市場環境,引導企業誠實守信,從而達到規范市場秩序的目的。
突出重點,明確評價要素。
福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結合行業監管實際,重點評價企業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和執業質量兩個方面。其中,評價企業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分為三大類:一是獎勵類行為,包括通報表揚和造價指標建設貢獻獎勵;二是處罰類行為,包括企業違法行為、企業違規行為、造價師違法行為、造價員違規行為等;三是客戶評價,對企業在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過程中未按約定履行合同被投訴,經行業管理部門查實的,給予扣分。企業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方面信用評價的起評分為50分,并針對其三類要素區別不同情形給予相應分值,采取加減累積分制評分。對執業質量評價分值給予更多權重,在企業網上備案的咨詢成果文件中隨機抽取,進行百分制量化評分,檢查得分的50%計入企業信用得分。
按照評價要素及標準,每年對所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進行一次信用綜合評價,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次年1月份根據企業上年度1 12月份的信用信息進行量化評分,并將結果向社會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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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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