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廳志愿者引導旅客進站
民政廳志愿者為旅客提供咨詢
近年來,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廣泛開展志愿服務”的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委和民政部部署,省民政廳積極與省委文明辦溝通協商,結合我省實際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開展志愿服務記錄制度試點,深化社區志愿服務等專項工作,主要做法如下:一是抓好政策創制。與省委文明辦聯合出臺了《福建省志愿服務記錄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和《福建省社區志愿服務實施方案》,進一步規范了志愿服務記錄的操作流程及工作機制,推動了我省志愿服務記錄制度的建立和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常態化、制度化。二是開展試點探索。結合我省實際,確定了福州鼓樓區、廈門湖里區、漳州長泰縣、泉州晉江市、泉州石獅市、三明梅列區等6個地區為全國志愿服務記錄制度試點地區,莆田城廂區、龍巖新羅區、南平邵武市、寧德古田縣、平潭潭城鎮等5個區縣為省級志愿服務記錄制度試點地區,福建省同人助殘志愿服務中心等235家單位為首批省級志愿服務記錄試點單位。試點覆蓋了9個設區市的56個區縣,涉及社區、學校、公共場所等區域的所在機構,成為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的重要平臺。三是創新服務機制。探索社會工作者引領志愿者開展服務的機制,以民政部、省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地區和單位為依托,在社會工作專業服務中積極吸收志愿者參與服務,提高了社會工作服務的知曉度。與廈門大學等高校合作跟進“社工引領義工,義工發動群眾,群眾參與義工,義工協助社工”的“雙工聯動”模式研究,為志愿服務制度化政策理論研究打下基礎。
下一步,省民政廳將按照“全省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工作部署會議”要求,切實抓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一、加強法制保障。積極推動志愿服務法制化建設,以出臺《志愿服務條例》為基礎,圍繞規范志愿者招募注冊、加強志愿者培訓管理、拓寬志愿服務平臺、社會工作者與志愿者聯動等方面,積極配合抓好志愿服務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建設,充分保障志愿服務的順利進行,維護志愿者的基本利益,推進志愿服務的法制保障體系建設。
二、推動政策落實。以《福建省志愿服務記錄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和《福建省社區志愿服務實施方案》為政策基礎,一是抓好志愿服務記錄制度試點建設。圍繞志愿服務記錄規范操作流程與記錄格式,完善工作標準,建立志愿服務記錄轉移共享制度,逐步實現志愿服務記錄跨區域、跨單位對接,確保志愿服務記錄的真實有效、準確權威;探索建立志愿服務激勵機制,以志愿服務記錄為基礎,逐步建立志愿服務時間銀行、完善志愿者優待等激勵回饋機制;對志愿服務記錄試點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上崗,規范志愿服務的記錄,確保服務記錄信息及時、完整、準確。二是推進社區志愿服務。以“社工+志愿者”和社區、社工、社會組織“三社”聯動為基礎,大力推廣社會工作者引領志愿者和社區、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服務模式,結合學雷鋒、鄰里守望等主題,以“學雷鋒日”、“國際志愿者日”、春節、國慶等紀念日或節日為契機,圍繞城市流動人口、農村留守人員、老年群體、困境兒童、殘疾群體、特殊人群、受災群眾等重點人群和應急救援、搶險救災、大型賽會等重大事件活動,有針對性設計志愿服務項目,引導志愿者根據自身優勢選擇志愿服務項目,提高志愿服務質量。
三、抓好平臺建設。一是搭建志愿服務平臺。充分發揮社區在志愿服務中的主導作用,依托社區綜合服務站,實現志愿服務站點的資源共享,搭建志愿者、服務對象和服務項目對接平臺。二是夯實志愿服務記錄平臺,根據我省實際需求,充分發揮“全國志愿者隊伍建設信息系統”的記錄功能,指導各地利用系統開展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注冊登記、志愿服務記錄、志愿服務供需的對接工作,不斷擴大系統覆蓋范圍,提高系統應用程度,同時,積極與我省原有成熟的《福建省志愿者招募注冊管理系統》進行對接與數據共享,為建設“美麗福建”發揮應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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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