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從建章立制入手,持續抓好文明創建“組織”工程。
堅持圍繞創建標準,完善“領導、責任、制度、宣傳、督查”五到位機制,健全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確保文明縣城創建持續有序開展。一是組織領導到位。縣委高度重視加強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領導,凡因人事變動,都及時調整充實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確保工作的連續性。組建以縣長為組長的文明縣城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成立縣市容管理局,縣直各部門、各鄉鎮普遍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的精神文明建設領導機構。縣財每年劃撥專項創建經費,縣委常委會、縣黨政聯席會定期聽取文明縣城創建工作匯報,堅持每年召開全縣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會議,做到重大問題及時決策,重要工作及時部署,常規工作時時推進。先后召開全縣創建第二屆省級文明縣城總結表彰大會、全縣創建第三屆省級文明縣城暨爭創全國文明縣城動員大會、創建第三屆全國文明縣城總結表彰會、縣文明委全體成員會等相關會議,對各階段文明縣城創建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部署;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還多次聯合視察,對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建言獻策,形成了各級黨政領導和方方面面齊心協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設的良好局面。二是目標管理到位。堅持把四個文明建設作為統一的奮斗目標,任務一起下達,措施一起到位,成果一起驗收,獎懲一起兌現。每年初縣委均批轉下發全縣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要點,認真落實精神文明建設五年規劃,把它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之中,做到既有長遠規劃、中期計劃,又有年度安排。每年度縣委都對精神文明建設進行總結表彰,把各單位創建成效作為年終目標責任考核、評選文明單位、評模選優的基本內容;組織部門把精神文明建設納入干部考核內容,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特別是“一把手”政績的基本依據,有力地促進了“一把手抓兩手”責任的落實。三是工作機制到位。著力保持文明縣城創建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在廣泛調研、征求有關部門和群眾意見基礎上,出臺了《關于推進文明縣城創建機制長效化的意見》《武平縣“環梁野山生態文明長廊”創建項目分解方案》、《武平縣開展“八城聯創”全面提升全國文明縣城創建水平實施方案》、《武平縣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開展精神文明七項共建活動實施方案》、《文明鄉鎮競賽活動實施方案》等文件,著力規范創建領導機制、部門聯動機制、設施投入機制、環境管理機制、素質提升機制、監督保障機制、宣傳發動機制、考核評價機制等,不斷完善上下聯動、分工明確,責任到位、運行有序,通力協作、工作有力的推進保障機制。此外,圍繞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制訂出臺了《武平縣城市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城區棄土運輸管理規定》、《武平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加強城區工程棄土及其運輸管理的規定》、《關于規范城區戶外廣告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推進城市管理走上科學化、制度化軌道。四是宣傳發動到位。在縣有線電視臺設立“細節見形象、文明大家評”、《文明之窗》專欄,在閩粵贛邊—武平網站設立《文明之窗》專欄,在公園、主干道等公共場所設立文明公益廣告;充分發揮單位、學校、社區、企業和工青婦組織和志愿服務隊的作用,把創建文明縣城的意義、目標、主題、內容、任務宣傳發動到每一個單位、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市民,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向市民免費發放《市民文明手冊》2萬冊、《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宣傳單5萬多張,積極宣傳“20字”公民基本道德規范;向學校、機關干部職工發放自編的《國學經典讀本》1萬多冊,《機關文明禮儀手冊》8000冊,宣傳畫冊1000多本;各級文明單位在重要街道、重點場所設立公益廣告宣傳牌,增強宣傳效果。通過各種宣傳載體,在全社會形成了人人參與創建、支持創建的濃厚氛圍。五是督查落實到位。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和縣效能辦、縣委文明辦經常對各級各部門文明建設項目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凡是對創建工作不落實的單位,經督查發現,第一次對責任單位、責任領導進行約談,第二次進行曝光、效能告誡,第三次降低文明單位級別。經常組織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創建工作及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視察、民主評議;專門聘請了30多名離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代表等,作為縣創建文明縣城督導員,定期對城區環境衛生、交通秩序、市容秩序、市場環境、文化市場、社區管理等方面開展專項督查。在縣廣播電視臺增設文明縣城創建欄目,開辟“文明新風”和“曝光臺”專題,對在文明縣城創建中出現的好人好事好風尚予以表揚,對于工作不力或不文明現象予以曝光,推動各項創建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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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卓志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