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錦萍志愿服務事跡?
張錦萍,女,1962年出生,中共黨員,現任中共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機關黨委副書記(正處長級)、機關婦委會主任。2003年以來,多次組織開展并參加志愿者服務活動。因成績顯著,被評為第2屆福建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先進個人。
一、以“巾幗志愿者活動”搭建志愿服務平臺,推動機關志愿服務活動的深入開展。2003年以來,踐行“奉獻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務理念,組織機關婦女干部,利用每年三八國際婦女節、“12.4”法制宣傳日等節日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軍營開展法制宣傳和法律咨詢等志愿服務活動。2009年在福建省巾幗志愿者協會成立之初,該同志即在省法院女干警中宣傳動員,招募了136名巾幗志愿者,推進開展反家庭暴力、女監幫教、婦女兒童司法維權等專項巾幗志愿者活動,為福建省涉婦女兒童司法維權工作走在全國前列作出了積極的貢獻。2012年3月1日,積極參與組織省法院開放日活動,省直機關女干部339名參加了這次大型法制宣傳活動,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3月5日,積極組織參與在梅峰社區開展的“深入學雷鋒、司法走轉改”活動。“走出去奉獻,請進來宣傳”,積極組織女干警,立足崗位,巾幗建功,司法為民,服務社會,奉獻愛心,推動了省法院機關社會志愿服務活動的開展。
二、發揮帶頭示范作用,積極投入到志愿服務活動中。除參加組織的各項志愿服務活動外,還多次參加無償獻血、賑災和助學募捐活動。并參加“踐行雷鋒精神百萬巾幗志愿者在行動”活動,慰問走訪困難群眾60多戶,120多人。
志愿服務心得
“志愿奉獻、快樂無限”,通過志愿服務活動的開展,帶動更多的青年干警投入到社會志愿服務活動去,服務社會,奉獻青春,鍛煉才干,是我最大的心愿。在志愿服務活動中,我也感受到愛心、奉獻的力量,感受到年輕干警自發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甘灑汗水的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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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