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區地處福建省沿海中部、湄洲灣南岸,2000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正式設立行政區。系中國石油化工園區、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工業區、全國九大石化基地之一、福建省湄洲灣石化基地先導區。全區現有陸域面積321平方公里,海域面積105平方公里,人口37.28萬人,轄有6個鎮、1個街道和1個國有鹽場。2009年實現生產總值148.3億元,財政總收入46.96億元,工業總產值503.6億元,農民人均收入8806元。生產總值、財政總收入、工業總產值增幅居全市首位。
2006年10月以來,泉港區從農村實際、農民需要出發,堅持精神文明建設從大處著眼、小事抓起,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在全區范圍開展鄉風文明“五小”創建活動,即“組建移風易俗小分隊,開辟文體活動小陣地,美化房前屋后小環境,爭創和諧文明小家庭,設立學習求知小書屋”,促進農民文明素質的普遍提高和農村環境人居環境的明顯改善,有力地推動了社會主義新農村鄉風文明建設。《福建日報》、《泉州晚報》等省市新聞媒體多次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題報道。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加強創建工作領導。成立以區委分管副書記為組長,區委、區人大、政府、政協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和各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鄉風文明“五小”創建活動指導組及其辦公室,專門負責創建活動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制訂《泉港區鄉風文明“五小”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明確“以人為本、以點帶面、分類指導、共建共創”四項原則,分宣傳發動、試點推行、全面實施、鞏固提高四個階段,用五年的時間在全區96個行政村中全面開展創建活動。區委常委會、區文明委會議定期聽取創建工作匯報,及時分析和研究創建活動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區政府將創建活動經費列入區財政年度經費預算,適時對貧困村給予扶助,對先進村予以獎勵。制定下發創建活動年度工作計劃,及時將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作為“五小”創建和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加以協調解決。將創建調研納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設理論研究和重點課題調研的重要范疇,組織區業余理論宣講團進村入戶宣講鄉風文明“五小”創建和農村精神文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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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