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律師,讓沒錢的人也打得起官司!"
這是一位下崗母親拿到女兒羅嬌迪救濟費在感謝信中說的。小羅的遭遇是不幸的。在小羅來到這個世上的第二年,小羅的生父母就離婚了,直到小羅3歲的時候她才有了繼父。2002年,小羅再次遭遇不幸,繼父病亡。為了得到應得的救濟費,此后小羅開始了長達6年的維權之路。2002年,小羅向龍巖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繼父生前所在的某運輸公司給付救濟費,但該仲裁委員會以不屬申訴范圍為由不予受理。2002年底,小羅將該運輸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救濟費,同年新羅區人民法院判決該運輸公司給付小羅救濟費,直到小羅成年。一審勝訴,小羅并沒有得到救濟費,該運輸公司向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審小羅敗訴了。小羅向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被駁回后,小羅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申訴,2006年8月,省高院裁定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而此時,收入原本就低的小羅母親即使想要維護女兒的權利,也已經精疲力竭,再無力承受訴訟費用。小羅幾次面臨輟學。2006年曙光出現了,小羅的母親得到黃家焱律師免費的法律援助。黃家焱律師為小羅的代理人,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再審,小羅終于贏得官司,得到了自己應得的救濟費。現在小羅的生活有了保障,也可以安心在學校繼續自己的學業。
十六年來,黃家焱傾力做好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辦理法律援助236件,減免律師代理費142萬元,挽回經濟損失8000多萬元;使363人免刑、撤回起訴、不起訴、撤銷案件、無罪、緩刑、從輕或減輕處罰;承辦的1500多件案件,抽查滿意度100%,實現零投訴。特別是轟動全國的"劉日太投毒案",作了27次有罪供述的武平特大系列投毒案的犯罪嫌疑人劉日太,從被判處死刑到死緩再到無罪釋放,成為中國法治進程的標志性案件,載入《人權》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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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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