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兩會期間,由河南農民工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引發的農民工職業病維權難題成為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 一些代表、委員表示,職業病維權難是農民工權益保護中的一個突出問題,應該通過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破除農民工身份歧視等綜合措施加以“根治”,避免農民工以極端行為維權的事件重演。
“根據我的調查,農民工維權難責任大都不在農民工。”兩會前夕,全國人大代表、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代表專門對農民工職業病維權難問題進行了調研,這些案件只有部分是因為勞動關系變動頻繁、難以確定勞動關系原因導致,絕大多數是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阻礙了職業病診斷和鑒定,或診斷鑒定結論違背客觀事實等原因所導致,其深層次的原因是立法設置不合理,對診斷、鑒定職權的監管機制乏力。
不少代表、委員都直指“開胸驗肺”事件背后的制度缺陷。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鼎業律師事務所主任許智慧代表說,根據現行法律及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職業病鑒定,必須出具由用人單位提供的職業史、工作場所、健康檔案等,因為利益攸關,這一規定沒有任何現實可行性。同時,職業病防治與鑒定只能由特定的專門機構承擔,許多權威醫院的職業病診斷沒有法律效力,這就難免產生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壟斷與腐敗。
代表、委員們表示,張海超事件的解決實際還是“特事特辦”模式,應該從完善立法、加強執法、提高農民工權益保障等層面進行“綜合治療”,才能避免更多“賭命式維權”悲劇的出現。
不少代表、委員提出,要從完善職業病快速診斷程序、建立經濟困難人員職業病救濟基金、完善資料提供制度、完善職業病診斷機構準入制、健全控告申訴機制和追懲機制等方面入手完善職業病防治與鑒定制度。其次,勞動保障、衛生行政等相關主管部門應切實履行監管、執法職能,加大查處違反職業病防治法、損害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的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嚴重后果、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另外,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結構是解決農民工維權難的治本之策,讓農民工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享受均等化的社會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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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陳楠 |